冯家街道办事处2024年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
黔江区人民政府冯家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4年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村(社区),各科室、中心、办、站、所,辖区部门:
为做好2024年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工作,经办事处领导同意,现将《2024年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江区人民政府冯家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0日
冯家街道办事处2024年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精神,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黔江区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力争2024年夏秋季优良天数较三年平均值稳中有升,力争不出现超标,细颗粒物(PM2.5)累积浓度同比下降。
二、攻坚时段
2024年5月1日—9月30日。
三、攻坚思路
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努力降低PM2.5及臭氧浓度,全力争抢优良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夏秋季污染减排,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推动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四、全力开展专项行动
(一)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突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玻璃、砖瓦等行业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以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农药原药制造、水泥为重点,全面排查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废气收集设施清理整治。有机废气收集系统重点排查有机废气是否“应收尽收”、风管是否存在破损和泄漏、采用集气罩收集的投影面积或风速是否不足等问题;检查VOCs治理设施运维是否同步运行、是否设有非必要旁路、旁路是否有效管控、治理设施耗材是否定期更换和及时处理等环节。脱硝设施核实与NOx排放特征是否匹配、设备管道腐蚀情况、关键参数配备等情况。企业粉尘排查除尘工艺适用性和设施运维规范等问题。5月前完成一轮排查整治并报送《废气收集设施清理整治台账》(附件2)。
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气治理设施清理整治。开展涉及采用单一水喷淋吸收及上述技术的组合工艺(除异味治理外)排查,以升级改造为组合工艺、适宜高效治理设施或取消含VOCs物料使用环节等方式开展整治,4月底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一轮整治并报送整治台账《活性炭治理设施专项整治台账》(附件4),4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新设施投入运行前不得停运、拆除原有治理设施,因工程设计原因确需停运原有设施的,应停运对应的生产工序。
提升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在各自领域内规范治理设施运维、检修操作规程,治理设施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等应按设计规范要求定期更换和利用处置。鼓励第三方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运维治理设施。规范治理设施运维台账,将关键支撑材料纳入台账统计。基本实现涉VOCs排放企业和油品储运销行业排查全覆盖,提升VOCs排查发现问题率和整改完成率。
(二)开展活性炭治理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有机聚合物制品等行业为排查重点,4月底前建立活性炭治理设施清单,包括单一活性炭处理工艺设施和活性炭为主要、次要处理工艺设施等类型,做到涉活性炭治理设施应纳尽纳。以未设置预处理工艺、设施风量不匹配以及活性炭填装量不足、更换不及时、以次充好等问题为重点,4月底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一轮整治并报送《活性炭治理设施专项整治台账》(附件4),基本实现活性炭VOCs治理设施合理设计、管理规范以及活性炭质量合格、足量添加、及时更换、妥善处置。
(三)开展交通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汽车尾气、尿素使用情况及车载诊断系统、氮氧化物传感器等污染控制装置进行检查,并督促超标车辆完成达标整治。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严肃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不达标、违反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规定等违规违法行为。
做好夏秋季夜间“错峰加油”优惠活动宣传工作,引导更多企业、车主参与活动,引导储油库、加油站夜间装卸油。
(四)开展生活源专项治理行动。
各村(社区)、规建环保办要督促辖区内餐饮业于4月底前完成1次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和检修,并定期(至少每月1次)维护保养,确保油烟治理设施运转正常。餐饮单位建立油烟净化设施运维台账,对清洗、维护、运转状态等进行记录。油烟治理设施与排风机联动,其额定处理风量不小于设计排放风量,排烟系统做到密封完好。对餐饮业开展油烟抽查抽测,督促稳定达标排放。各街道参照附件5建立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治理台账》并动态更新,规建环保办将定期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增加汽修企业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喷漆房是否密闭、是否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运行台账是否完善等环节,督促汽修企业有效收集处理废气,鼓励推进建设集中钣喷中心等涉VOCs“绿岛”项目。
(五)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以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及城市道路扬尘为治理重点对象。一是深化施工扬尘管控,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控尘“十项规定”。二是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措施,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工地周边路段的冲洗和保洁。三是强化交通运输扬尘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辆冒装、洒漏等全过程监管。四是强化裸土及堆场覆盖。严格落实物料覆盖、密闭装卸等降尘措施。
(六)强化实施空气污染预警应急应对行动。
严格按照《黔江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夏秋季攻坚期间,制药等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取缔机动车维修、五金加工等行业存在的露天喷涂工艺;加强餐饮、服装干洗、广告制作等加工服务业监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车主夜间加油,引导储油库、加油站夜间装卸油;在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市政工程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中,除特殊功能要求外,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
污染应对期间,原则上不开展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等施工项目;不开展储罐清洗、VOCs治理设施更换过滤棉等高排放VOCs的作业。臭氧污染高发时段,不开展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工程作业;引导企业涂装、印刷等排放VOCs的工艺错峰生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环保领导任副组长,规建环保办全体工作人员、各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建环保办,规建环报办统筹辖区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任务逐级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将主要任务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环保工作小组视情况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统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检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二)强化督导问责。
工作小组将全程督导检查各办、站、所、各村(社区)攻坚任务推进情况,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污染问题突出的发送督办通知,明确整改时限并跟踪整改结果。存在攻坚目标任务未达成、履行职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视情采取通报、现场督察、约见约谈等方式,严格督促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重庆市指导防控PM2.5和臭氧污染告知书》发放力度。广泛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科普宣传,至少完成25份以上发放任务,引导企业主动做好节能减排和错峰生产。引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文明消费,提倡绿色出行、节能节材。
附件:1.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废气收集设施清理整治台账
3.简易低效设施清理整治台账
4.活性炭治理设施专项整治台账
5.餐饮业油烟治理台账
附件1
综合督导检查工作分组安排表
组别 |
参加单位和人员 | |
综合协调组 |
组 长:冯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方文 副组长:规建环办分管领导 古智胜 规建环办负责人 郭云飞 成 员:规建环办 王杜、王登汉 | |
综合监督组 |
组 长: |
规建环办负责人 郭云飞 |
成 员: |
渔滩社区 喻雪琴 15123768533 照耀社区 郑崇伟 13609491108 桂花社区 孙章甫 15923604148 桥南社区 许朝江 18523728018 寨子社区 王绍成 13996901153 中坝社区 钟亮 13638214008 柏腊村 任太平 13896845428 马林村 颜道凡 15736688789 | |
联络员: |
规建环办 王 杜 、王登汉 |
附件2
废气收集设施清理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__________ |
填报人: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填报时间:__________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行业 |
主要产品 |
年产量 |
主要产污工艺 |
治理设施工艺 |
设施风量 |
废气收集设施问题 |
无组织排放问题 |
整改方式 |
完成整改时间 |
注:1.废气收集设施问题主要针对外部集气罩投影面积不足、风速低于0.3米/秒,管道破顺,正压状态的管道、设备是否有泄漏等开展排查;
2.无组织排放问题主要针对含VOCs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环节废气未接入治理设施,溶剂调配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等问题。
附件3
汽修行业简易低效设施清理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__________ |
填报人: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填报时间:__________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行业 |
主要产品 |
年产量 |
主要产污工艺 |
原低效设施工艺 |
原低效设施风量 |
整改措施 |
新治理设施工艺 |
新治理设施风量 |
完成整改时间 |
例:xxx |
xxxx |
xxx |
汽车修理 |
xx |
xx |
稀释剂调配、调漆、喷漆、烘烤等 |
过滤棉+光催化 |
50000m3/h |
改造为适宜高效设施 |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
60000m3/h |
xx |
注:1.低效设施工艺主要是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吸收可溶性VOCs除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VOCs治理设施(恶臭处理除外)。
2.完成整改时间列,完成整改前填报预计时间。
附件4
活性炭治理设施专项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__________ |
填报人: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填报时间:__________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行业 |
主要产品 |
年产量 |
VOCs物料年用量 |
涉VOCs工艺 |
设施处理工艺 |
设施风量 |
活性炭类型及装填量 |
存在问题 |
完成整改时间 |
注:存在问题填报预处理、风速控制、设施质量控制、活性炭装填控制方面的具体问题。
附件5
餐饮业油烟治理台账
填报单位:__________ |
填报人: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填报时间:__________ | ||||||||
名称 |
地址 |
类别(中餐/火锅/面食/烧烤/其他) |
类型(小型/中型/大型) |
距最近敏感点(<1Km/<2Km/ <3Km/<5Km/>5Km) |
油烟净化器是否正常运行 |
油烟净化器清洗频次 |
清洗日期 |
是否建立清洗维护台账 |
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
是否开展抽查/抽测 |
抽查/抽测结果 |
注:1.类型划分依据《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重点排查油烟治理设施是否与排风机联动、额定处理风量是否不小于设计排放风量、排烟系统是否密封完好,
净化设施及排气筒出口是否存在明显油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