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鹅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鹅池府发〔2022〕88号
黔江区鹅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居(村),镇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精神,进一步统筹做好乡镇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结合本镇实际,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和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帮助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调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庞建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 勇 党委副书记
张 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 王明娥 社保所所长
谭祥树 派出所所长
李怀旺 司法所所长
王 维 财政所所长
曾 光 平安办主任
吴良权 中心校校长
胡 义 卫生院院长
周 芹 家家乐社工
刘长江 鹅池社区支部书记
梁华铝 学堂社区支部书记
杨再金 治安村支部书记
王 飞 方家村支部书记
王友江 社溪村支部书记
杨 岸 南溪村支部书记
王鹏飞 杜家村支部书记
李 东 石柱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由王明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2.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困境儿童及残疾儿童的救助工作
3.社保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落实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工作,确保数据信息按时、精准更新,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及时将干预帮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上报。
4.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特此通知
黔江区鹅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