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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1158/2022-00034
  • 发文字号 鹅池府发〔2022〕64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6-30
  • 发布日期 2022-07-05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鹅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鹅池镇三轮车、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鹅池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鹅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鹅池镇三轮车、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鹅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鹅池镇三轮车、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

《鹅池镇三轮车、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经党委政府集体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开展相关工作。

                            

                                                        黔江区鹅池镇人民政府

2022630


鹅池镇三轮车、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黔江区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黔江府发〔202220)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三轮车、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停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防止因三轮车、摩托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遏制减少突出交通违法行。结合辖区实际,从即日起至9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三轮车、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开展三轮车、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有效遏制违法和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辖区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镇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针对三轮车违规载人、摩托车加装遮阳伞、集镇等人员密集场所乱停乱放、“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以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源头管控、部门共治、路面纠正、教育引导等综合治理,力争实现“四个一批”和“两减少一提升”工作目标,即:纠正一批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处罚一批三轮车违法载人情况,规范设置一批摩托车停车位,警示教育一批驾驶人;三轮车、摩托车违规违法明显减少,摩托车“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舆情明显减少,摩托车守法率达90%

(三)整治重点

1.重点车型: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

2.重点违法:违法载人、加装遮阳伞的违规改装行为、违法停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噪音扰民等影响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

3.重点区域:集镇、医院、学校、餐饮聚集地,以及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乱停乱放、“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突出、舆情反映强烈的重点道路。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轮车、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政法委员聂科林任组长,应急办、平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交巡警四大队、鹅池派出所、鹅池司法所、各村(社)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轮车、摩托车综合治理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庞春秋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和协调、调度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731日)。通过全面梳理排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压实部门责任,利用“线上+线下”“窗口+路面”“走访+短信”以及进企业、进小区、进学校、召开院坝会等宣传渠道,采取设置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张贴海报、案例警示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的危害,形成共同抵制、社会共治的氛围。

(二)执法整治阶段(81日—831日)。深化开展部门联合共治行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违法驾驶人下车学习,引导其自觉遵法守法,切实将突出乱象整治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91日至930日)。经对执法整治阶段评估合格后转入巩固验收阶段。全面总结综合整治的主要做法经验,对全镇重点区域路段开展检查验收,系统分析整治存在的问题,并通报突出问题,切实固化治理措施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实施共治。各村(社)区要摸清底数,建立完善相关台账,综合治理办公室组建由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交巡警四大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有力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共同抵制违法。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整个行动始终,一是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各村(社)区要将将三轮车、摩托车违法整治宣传作为68月的宣传主题之一,融入到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中,做到全覆盖。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张贴发放宣传海报、资料、设置安全提示牌,劝导自行拆除遮阳伞、恢复非法改装的消声器,签订《守法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二是设置违法学习劝导点。各村(社)区劝导站为学习劝导点,要对违法驾驶人组织下车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依法行政,严厉打击。一是显性用警加强路面管控。以三轮车、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警情舆情反映的突出区域、时段为重点,紧盯产业大户、农忙时节,部署固定专项检查点和流动执法小分队,结合“减量控大”工作,交巡警四大队要对S209省道、派出所对农村道路违规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违法停车、超员、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是梯度处罚违规打伞。鹅池派出所、交巡警四大队要对违规安装遮阳伞要梯度处罚,首次违法且自行拆除的,并签写《不违规加装遮阳伞承诺书》,予以警告处罚;再次违法,自行拆除并自愿进行下车学习的,予以警告处罚;2次以上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处罚前在交巡执法通查询判定警告处罚次数)。三是从严查处噪音扰民。鹅池派出所、交巡警四大队要对大排量摩托车飙车炫技、非法改装噪音扰民,要联合相关部门实施“销售改”窝点专案打击,依法严查严处“三无”、改装、拼装、盗抢摩托车上路。四是协同规范停车秩序。鹅池派出所、应急办要对集镇乱停车辆实施劝阻,对不服从指挥的依法处罚、拖移。

(四)疏堵结合,强化综合治理。规范设置停车区域。规建办针对摩托车使用停放较为集中区域,在周边有条件的区域合理设置一批摩托车停车位,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停放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办(站)所、各村(社)区务必认清此次整治工作对于解决辖区历史顽疾和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具有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摩托车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合力共管共治。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加强管理及阶段性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加强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行动,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实现群防群治。

(三)压实责任,强化督导问效。整治期间,区政府将不定期地组织力量对我镇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