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城西街道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城西街道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方案
的通知
各社区(村):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降低动物疫病的发生率,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实施《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和《黔江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为主线,以实现“两个努力确保”为目标,以加快转变兽医工作和动物疫病防控管理方式为重点,实行“以监促防、以检计酬“的考核机制,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理念,扎实做好监管、免疫、监测、检疫和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按照“以监促免、以检计酬”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动物防疫监管示范区。实现动物防疫工作七个百分百,即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100%、面上牲畜免疫标识佩戴率达100%、免疫畜禽建档率达100%、畜禽圈舍消毒驱虫面达100%、疫情普查面达100%、防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达100%、对一户三场(生猪贩运户、规模养殖场、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及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登记监管面达100%。
三、工作计划
(一)完善动物强制免疫制度
按照对农村散养户“集中免疫”,对养殖场“先打后补”的分类管理原则,组织人员“拉网式”到散养户开展集中免疫,到中小养殖场提供防疫指导或直接实施免疫,到大型养殖场核查和督促其实施程序化免疫。
1.生猪
免疫注射猪瘟、猪口蹄疫。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期间,对散养所有应免生猪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按“主动申报免疫”要求,对新生断奶仔猪(阉割时)、首免1月后的小猪、过免疫保护期生猪、抗体监测不合格生猪、市外调入供再饲养生猪等进行一次免疫。
2.牛羊
牛免疫注射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三价苗、羊免疫注射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苗及小反刍兽疫疫苗。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期间,对所有散养应免牛羊实施集中免疫。按“主动申报免疫”要求,对新补栏的牛羊、进入首免日龄的羔羊和犊牛、已超过免疫有效期(距上次加强免疫时间5个月以上)的成年牛羊、上月首免后的犊牛和羔羊、抗体监测不合格的牛羊、市外调入供再饲养的牛羊进行一次免疫。
3.禽
免疫注射H5N1亚型禽流感疫苗或禽流感-鸡新城疫重组二联苗(rL-H5),水禽及50只以上的鸡群必须注射H5N1亚型禽流感疫苗(Re-6)。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期间,对所有散养存栏禽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按“主动申报免疫”要求,对新补栏家禽进行免疫。鹌鹑、鸽子及其他禽类的免疫,根据饲养用途参照鸡免疫程序进行免疫。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执行免疫工作。
4.犬
犬免疫注射狂犬病疫苗,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期间,对所有犬只进行一次集中免疫,对免疫的犬只要进行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并发放免疫证。按“主动申报免疫”要求,对应免犬只进行免疫。
(二)扎实做好集中免疫工作
1.时间安排
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19日为部署准备阶段;3月20日至4月15日为普免普消攻坚阶段,4月16日至4月24日为检查总结阶段。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启动时间初定在9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工作重点
(1)精心准备防疫物资。农业服务中心、按照黔江动防部发(2024)1号文件要求,及时保证物资到位。
(2)有效开展集中免疫。积极组织防疫员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疫病的基础免疫,同时实施全面的消毒灭源和疫情普查。狂犬病的免疫,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在设立固定的集中免疫接种点,开展集中免疫注射,做到应免尽免。
(3)规范档案及标识。加强防疫档案管理,确保证、标、档案信息对应,实现可追溯,面上防疫档案由各畜牧兽医站统一建立,规模养殖场在挂牌兽医指导监管下完善养殖档案。
(4)实行包片(场)或兽医挂牌责任制。包片(场)责任人(兽医)负责常年的技术指导与防疫监管。
(5)公布动物防疫服务监督电话。在各居(村)公布(挂牌)包片责任牌,公布片区责任村防员、服务内容、联系电话、乡、区服务和监督电话,严格考核奖惩,将工作完成效果与奖励挂钩。
(6)强化物资管理。落实物资专人专管,按照全市物资系统管理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物资使用、库存情况,同时规范建立纸质物资台帐,落实疫苗空瓶、报损等回收制度。
(7)强化信息管理。集中补免期间按重庆市动物防疫监管八大平台管理要求,及时按周次填报《动物防疫监管系统》各单元信息,并于集中免疫启动后的每周三前,分别完成上周各单元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日常免疫情况按月次填报。此外,农业服务中心应在春防检查前分别通过纸质件和电子邮件将防疫工作总结报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结合我街实际,经研究,春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 鹏(办事处副主任)
刘 荣(政法委员)
成 员:向 萍(党政办负责人)
丁云艳(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李 涛(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 兵(司法所所长)
梁章权(派出所所长)
王文晏(财政所所长)
李小刚(城西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李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静同志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加大宣传。以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广播、电视、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养殖业主主动防疫意识,增强养殖业主防疫的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参与动物防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书,完善兽医工作定点联系制、规模场挂牌兽医责任制和乡镇兽医(或村防员)包片责任制。
(四)加大投入。根据实际建立动物疫病防控专项保障经费,包括工作开展经费、防疫物资经费、防疫补贴经费、疫情处理经费等,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查。在动物防疫行动期间,要深入居委(村)、组开展防疫的督查、自查工作,严格集中免疫的封闭检查并及时通报,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强化监测。在集中免疫后由组织人员到各地指定地点采集畜禽血样,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保障监测结果符合国标。
(七)强化考核。按照《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村、居委目标考核办法》要求,全面推行“以监促免、以检计酬”工作机制,各包片负责人员和防疫员的绩效、待遇与集中防疫的免疫密度、免疫质量、防疫检疫监管情况等挂钩,同时纳入居(村)和各部门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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