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站办所、街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近期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的通知》(黔江安委〔2024〕2号)文件要求,切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办事处同意,现将《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
一、全面清除防盗网、广告牌、杂物等封堵阻挡九小场所、多业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的风险隐患。
二、危险作业必须审批、必须有人现场监护。动火动焊作业必须清理周边易燃易爆物并阻隔火星向周边可燃物飞溅。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先通风后监测再作业。危化企业和涉危环节检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实施。
三、严厉整治电动车进楼、飞线充电行为。
四、严厉整治委外作业和外包项目一包了之、漏管失管问题。
五、严查客货运输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行为。
六、严查非法生产、销售和超量超规格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七、严查旅游景区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监测,未经每日例检及试运行就投用大型游乐设施的行为。
八、严格对地灾高风险区和地灾点进行常态监测并执行雨前雨中雨后检查措施。
九、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各级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
十、强化基层网格员作用,增强隐患发现和监督能力。
十一、落实12350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