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调解纠纷范围(2024年修订)
城西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调解纠纷范围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人民调解委员不得受理的纠纷: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责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