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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33947410L/2021-00004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1-04-27
  • 发布日期 2021-04-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西街道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是黔江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单位构成。

我街道下设机构13个,包含7个行政机关,即党政及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大工委、民政和社会事务科、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机构改革);包含6个事业单位,农业服务即中心、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事务站。与上年比较,事业单位增加2个(综合执法大队和退役军人事务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22.83万元(包含2020年结余结转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2.83万元,2021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18.5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9万元,较上年增加37.56万元,主要是本年人员新增5人。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2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5.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4.5万元,农林水支出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6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9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56万元,主要是本年人员新增5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2.83万元(包含2020年结余结转4.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2.83万元,比2020年增加3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54万元,比2020年增加88.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5名,人员工资调标,公积金基数调标,城市社区村干部报酬提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3.29万元,比2020年减少55.7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预算控制数减少,主要用于用于城镇维护与管理、社会事业、生产发展及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2.35万元,比2020年减少0.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2020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5万元,比2020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并按照市区两级关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6.9万元,比上年增加13.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3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3辆,其他车辆(垃圾清运车)5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税丽珠联系方式:023-7924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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