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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33947402R/2022-00020
  • 发文字号 城南办事处发〔2022〕7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4-02
  • 发布日期 2022-04-0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南街道
  • 有效性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辖区各部门,各内设科室:

清明五一将至,踏青出行、祭扫出行叠加,人流量大增,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市第六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1、加强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社区要开展一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景区、墓区、散坟集中区域及周边道路,特别是路基虚空、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要建立台账。如发现设施损坏的,及时修复,对一时不能治理到位的,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临时安防设施。对不能安全通行的,要坚决采取禁行、限行措施,严防车辆涉险通行。

2、加强交通劝导站勤务工作。各社区要加强清明五一期间特别是月4月2日、4月5日、4月29日、5月4日学生放、上学期间劝导站勤务,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超载、不佩戴安全头盔、面包车非法营运、农用车辆违规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安全劝导,并将辖区道路隐患情况向过往驾驶员进行安全提醒,劝导各驾驶员文明驾驶。同时做好农村红白喜事整酒用事的交通安全劝导,向用事方打好招呼,告知亲戚朋友道路状况,做到不超员、不酒后驾车,做好安全防范。

3、强化宣传引导。各社区要通过短信、微信、大喇叭、群众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强对辖区驾驶员、居民的安全教育,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酒后驾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外出旅行时要提前预知目的地天气情况,不开英雄车、不冒险前行。

二、强化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各社区要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强林区巡逻巡查,做好进入林区人员的火源管控,加强对进入林区扫墓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人走火灭。各社区要明确人员,进一步强化辖区农事用火等烧荒行为的劝导和制止力度,做好劝导记录,严防引发森林火情。

三、加强其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按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业部门“三必须”责任制要求,各内设科室,要对照科室职能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施工、工贸企业、电力设施、铁路护路、食品药品、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教育,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人员“在岗位在状态”

各社区要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值班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人员“在岗位在状态”,如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严防事态扩大。街道值班人员要严格执照黔江安办发〔2022〕9号文件要求,按照“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的原则,严格规范报送事故灾害信息,严禁迟报、瞒报、错报、漏报,如因迟报、瞒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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