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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50C/2023-00032
  • 发文字号 城东办事处发〔2023〕67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11-03
  • 发布日期 2023-11-2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3年城东街道今冬明春“治气” 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东街道
  • 有效性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3年城东街道今冬明春“治气” 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东办事处发〔2023〕67号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3年城东街道今冬明春“治气”

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各办、站、所、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和美丽黔江建设大会精神,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经办事处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城东街道今冬明春“治气”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3日




城东街道2023年今冬明春“治气”攻坚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和美丽黔江建设大会精神,按照黔江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黔江区今冬明春“治气”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可适当延长专项行动时间)。

(二)攻坚目标。2023年9—12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20天以上,不发生重污染天气;2024年1—3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86天以上,不发生重污染天气。

(三)攻坚思路。我街今冬明春攻坚工作围绕力争完成空气优良天数任务和降低颗粒物浓度为目标。强力推进露天焚烧、扬尘治理、城市烟熏腊制品管控、餐饮油烟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同时,加强污染天气应对,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管控,迭代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全力争取更多的高质量优良天。

(四)防控区域。以辖区2个城市社区、3个涉农社区为重点区域,3个农村社区为一般区域。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露天焚烧巡查整治工作

按照“预防为主、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开展露天焚烧巡查整治工作,在全街范围内构建“快速反应、即时处理”的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提高露天焚烧应急处置能力,减少露天焚烧现象。一是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治气”,按照职责开展露天焚烧管控工作。二是深化社区网格化监管体系,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火点处置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三是加强对“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禁烧区域、秸秆禁烧后果”等禁烧政策的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增强禁止露天秸秆禁烧意识、转变禁烧观念,营造禁烧氛围。四是借鉴全区在秸秆收存处置的先进经验,主动给群众“找路子、出点子”,整体提升露天焚烧整治效果。五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法律法规,推动群众合法、守法鸣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按照“严控新增量、逐步去存量、管控现有量”的原则,压紧压实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统一监管、属地和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减少餐饮油烟投诉,提高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形象。一是各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积极整改。二是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根据各社区上报的问题台账,督促业主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和完成问题整治。三是城管大队依法查处重点区域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游摊活动等违法行为。四是两违办公室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对餐饮业市场主体工商注册登记做好属地管理。

(三)开展古法集中熏制腊制品工作

按照“政府出资、环保监督、街道负责、免费服务、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的要求,街道设立3个古法集中熏制点,免费为辖区居民熏制腊制品。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联合城市管理大队、居委和网格员加大对建成区内小区、商品房楼顶、绿化用地等区域的隐藏熏制和露天熏制腊制品的管控力度,引导居民通过古法集中熏制点进行集中熏制,全面遏制城区散、乱、露天等熏制行为。

(四)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以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及城市道路扬尘为治理重点对象。一是深化施工扬尘管控,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控尘“十项规定”。二是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措施,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工地周边路段的冲洗和保洁。三是强化交通运输扬尘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辆冒装、洒漏等全过程监管。四是强化裸土及堆场覆盖。严格落实物料覆盖、密闭装卸等降尘措施。

(五)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达标整治

围绕颗粒物与氮氧化物高排放行业实施达标整治。一是配合生态环境局,对辖区锅炉、窑炉等设施达标排放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稀释排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二是经发办强化宣传引导,鼓励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提升行业整体治理水平,对已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的企业,督促其按照相应标准排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工作由街道环保工作小组全面领导,各社区、科室、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今冬明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全面分析本地区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树立底线思维,梳理各项任务目标,制定针对性措施,逐条逐项分析落实及完成情况,建立台账,查漏补缺,拉条建账,挂图作战。将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任务逐级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将主要任务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环保工作小组视情况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统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检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二)严格考核问责。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和实施量化问责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进行问责预警。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市级移交问题、区级发现问题整改缓慢、超时处置,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等行为,将采取书面预警、约谈、通报、量化问责、挂牌督办等措施并纳入年终考核,造成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科室、社区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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