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重庆市黔江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法律法规依据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申请条件 |
持有黔江区户口的居民,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黔江区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实施细则》规定的,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有承包土地或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居民申请农村低保;原农转城居民申请城市低保。 |
申请材料目录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2.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证明材料; 4.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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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标准 |
重庆市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3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15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变化和基本生活必需品物价指数变动动态调整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
联系方式 |
023-79238525 |
办公地址 |
黔江区城东街道育才路1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