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是黔江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做好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村镇规划建设、市容环卫、农业经济管理、森林管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设党政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应急办、人大工委办9个综合办事机构。设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建设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执法大队7个事业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483.67万元,支出总计2483.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0.06万元,下降3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48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5.51万元,下降29.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3.67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48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0.06万元,下降3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64.48万元,占46.89%;项目支出1319.19万元,占53.1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83.6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50.06万元,下降3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7.88万元,下降30.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7.47万元,增长30.40%。主要原因是追加财政清算基本支出、松材线虫病防治、防火抗旱救灾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质莲藕基地建设等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2.43万元,下降32.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7.47万元,增长30.40%。主要原因是追加财政清算基本支出、松材线虫病防治、防火抗旱救灾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质莲藕基地建设等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0.72万元,占37.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7万元,增长23.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的非税收入返还资金、全国经济普查、“雪亮工程”建设以及其他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追加发生的经费支出引起。
(2)公共安全支出3.60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街道道路交通劝导员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7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36.6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1.80万元,占12.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47万元,增长51.8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丧葬抚恤费、烈士陵园拆迁资金等。
(5)卫生健康支出121.78万元,占5.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3万元,增长32.1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国家计划生育两项奖励扶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
(6)节能环保支出62.61万元,占2.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重庆市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等。
(7)城乡社区支出348.18万元,占14.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67万元,增长35.21%,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等。
(8)农林水支出454.47万元,占18.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18万元,增长15.8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优质莲藕基地建设资金、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产业就业帮扶资金等。
(9)交通运输支出70.50万元,占2.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90万元,增长4306.2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提前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50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市场主体培育奖励扶持政策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79.72万元,占3.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公积金清算。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84万元,占2.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8万元,增长29.9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中央洪涝灾害救灾资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4.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95万元,下降25.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清算、本年度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度考核奖、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9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72万元,下降44.9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部门调剂用于商品服务支出资金减少;二是本年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区“三公”经费管理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严格审批程序,大力压缩机关办公开支、水电费等支出,降低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7万元,增长82.52%,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等。本年支出4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7万元,增长82.52%,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城东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21.1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72万元,下降60.46%,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得到有效管控。二是我单位持续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产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6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费、油料费、维修费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37.02%,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9%。
公务接待费6.3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相关规定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街道持续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912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0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未产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7万元,增长61.67%,主要原因一是上级部门组织外出培训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单位职工培训需求和培训次数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机关办公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19万元,下降26.74%,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部门调剂用于商品服务支出资金减少;二是本年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区“三公”经费管理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严格审批程序,大力压缩机关办公开支、水电费等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绩效(见附件1)和72个二级项目(见附件2)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319.19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2023年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胡琼方 023-79235228
附件1:城东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附件2:城东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附件3:城东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