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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784550731/2022-00035
  • 发文字号 白土委发〔2022〕64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5-31
  • 发布日期 2022-06-10
  • 文件标题 中共黔江区白土乡委员会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土乡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白土乡
  • 有效性

中共黔江区白土乡委员会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土乡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土委发〔2022〕64号


中共黔江区白土乡委员会

黔江区白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乡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各办、站、所、中心,乡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目标任务的通知》(黔江委农办〔2022〕1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白土乡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乡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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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土乡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白土乡村(社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激发广大村(社区)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居民文明程度和社区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白土乡凉洞、安堡、三塘推行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基层治理方式,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工作,以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为目的,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采用积分方式对辖区村(居)民的综合表现进行量化管理,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广大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效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乡党委在组织实施积分制中,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把关,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积分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二是坚持统筹推进,把积分制作为“三治”结合建设的有效载体,将乡村治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从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发挥积分制思想引领、行为引导作用。四是坚持群众主体,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群众性协商活动,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将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方面交由群众商定,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实施,做到策由民选、规由民定、事由民决。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六是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在白土乡凉洞村、安堡村和三塘村实行积分制管理试点,白土社区和三塘村两个村在2023年实行积分制管理。探索以党建引领村(社区)治理新路径,在各村(社区)形成尊老爱幼、诚信友善、团结和谐、遵纪守法、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逐步在全乡推广应用。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白土乡党委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陈胜、乡长孙文伟担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经发办(乡村振兴办)、党政办、平安建设办、文化中心、规划建设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领导、部署、统筹、协调工作。

2.积分制管理监督村(社区)工作组。村(社区)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组,由各驻村领导任组长,村(社区)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任副组长,副书记、专干、本土人才为工作组成员,负责社区积分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积分审核工作组。村(社区)成立积分审核工作组,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任组长,驻村第一书记、副书记任副组长,以网格为单位、每网格确定1名党员代表为成员,负责积分的审核认定。

4.积分执行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党员代表、网格员、保洁员为积分执行人员(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负责初步核实积分事项和积分导入工作。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1.积分主体。参与积分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村(社区)常住村(居)民,以户为单位积分,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本村户籍村民参照本村村民参与积分管理,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参与。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保洁员必须参与,其他村(居)民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参加。

2.积分内容。村(居)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六大类:宣讲学习类、文明习惯类、传统美德类、遵纪守法类、公益行动类、其他类。积分制管理计分项目由基础分、奖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加减分内容及分值见附件1)。

(三)积分流程

村(社区)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档案。

1.一月一记录。村(居)民申请积分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向积分执行人员申报,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积分执行人员发现村(居)民具有奖扣分相关的行为,可不经村(居)民申报,核实后直接导入积分。

2.一月一审核。村(社区)积分审核工作小组每月对村(居)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村(居)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居)民的查询、监督。村(居)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审查小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认定。

(四)积分的审核

积分执行人员负责初步审核积分事件的真实性。积分管理审核小组对所导入的积分事项进行再次审核、认定。对虚假申报的村(居)民和虚假登记的积分执行人员实行双倍惩罚扣分制度。

(五)积分的公示

每季度次月5日前对积分前15名进行公示。

(六)积分结果运用

1.实行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每季度召开一次村(居)民“快乐”会议进行表彰。

2.作为村(居)民“评先”依据。积分作为“身边好人”“五好家庭”“乡贤”、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评选重要参考。

3.积分实行一年累积使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2日至5月31日)

    1.成立工作机构。乡党委和村(社区)分别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审核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 “智慧乡村”、 APP 、院坝会、微信群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6月1 日起)

1.基础工作准备。工作场所、软件及相关设施在5月31日前准备到位。

2.召开动员大会。凉洞村、安堡村和三塘村于6月5日前制定实施启动方案,并于6月15日前召开启动大会,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3.具体实施。按照统一部署,凉洞村、安堡村和三塘村根据实施方案具体落实。

4.总结完善。在积分制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分制管理是倡导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美德、提升居民素质、提高社会治理“四化”水平、实现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抓手,试点村(居)委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互相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乡党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总体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村(居)委认真把握学习积分制管理的工作步骤、积分内容、积分运用等知识,严格工作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做到程序严谨、方法得当、公开公正。

(三)强化保障,落实责任。白土乡党委政府加强积分管理硬件设施设备等资金保障,村(居)委要落实好具体工作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对象,特别要加强积分导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积分制管理奖扣分项目和标准


村(居)民积分由奖分和扣分两部分组成,村(居)民所得积分为上述分值的累计得分,即总积分 = 奖分 + 扣分。具体项目和积分标准如下:

序号

类别

项目

分值

1

宣讲学习类

奖分项

积极参加理论政策、科学知识等集体学习、村级会议, 不迟到、早退。年度不超过50分。

5

参加法定会议(如:换届选举等),不迟到、早退。

10

积极参加文艺演出、读书演讲、体育健身、技能比赛等文体活动,包括排练,不迟到、早退。年度不超过50分。

10

在理论政策、先进典型、普法、卫生健康等宣讲活动中承担宣讲任务的。

10

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学习,每人每积400学分(党员需每人每积500学分),记10分/人/次。年度不超过50分。

10

扣分项

农村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

散播与党和国家政策背道相驰的言论,拒不配合乡、村(社区)正常工作。

20

2

文明习惯类

奖分项

社区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家庭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公共卫生等进行检查,并进行评比,状况保持良好和一般,分别记 20分和5分。

良好20

一般5

积极参加区、乡、村(社区)组织开展的“最美家庭”、 文明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并被评为最美家庭、最美院落、最美清洁户等,每次分别记 30 分、20 分、10 分。

区级30

级20

村级10

维护集体利益,发现周边有违反公序良俗、搞封建迷信活动、办无事酒、违纪违法、有明令禁止行为等,及时举报,每次记 10 分(同一事件以最先举报的为准);积极参与以上行为的治理,每次记 15 分。

举报10分一次

参与治理15分一次

扣分项

家庭环境卫生差的。

10

参与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造谣、传谣的。

20

乱搭乱建,扣10分/次,拒不整改的,扣20分/次。

10-20

损坏公私财物、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的。

10

不按正规渠道反映诉求进行缠访、闹访。

30

家庭暴力,打架斗殴。

50

3

















传统美德类


奖分项

在孝老爱亲、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文明创建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国、市、区级的典型人物,分别记50分、30分、20分。

国家50

市级30

区级20

立志勤学、自强不息,家里有学生的家庭,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区级、校级奖励或取得荣誉证书的,每次分别记30分、20分、10分、5分,高考考入清华北大、双一流大学和普通院校的分别记100分、50分、20分。

国家30

市级20

区级10

清北100

双一流50

普通院校20

扣分项

不诚实守信、不履行合同约定。

10

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儿童、不扶持困难家庭成员,扣20分/次。

20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的。

20

违规操办“无事酒”、违反“喜事新办”、“白事简办”及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序良俗、明令禁止行为的。

40

4

遵纪守法类

奖分项

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

5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家庭中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年度未出现不赡养父母、虐待家庭成员等现象。

5

积极参与普法、协助执法等工作。

10

被评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平安家庭示范户”“法律明白人”的。

20

扣分项

违反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50

违反法律,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扣100分/次;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积分清零。

100

自觉参加政府主导的各种身体检查(如:孕优检查、老年人体检、两癌筛查等)。

10

5

公益行动类

奖分项

积极参加环境整治、治安联防、应急救助、防病防疫、文化教育、文明劝导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间2小时以内每次记5分,超过2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加2分。

2小时以内:5分

每增加一小时加2分

乐于助人,主动帮助乡邻解决困难,参与矛盾调解。

10

乐善好施,义务献血等。

10

乐善好施,积极参与捐物等。

10

积极参与公益捐款,按照捐款额度的10%记分,此项年度积分不超过100 分。


6

勤劳致富类

奖分项



积极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学习运用农业实用技术发展产业。

5

获得市、区、乡“致富带头人”“科技示范户”等荣誉称号的,分别记50分、30分、10分。

市级50

区级30

级20

帮助其他家庭成功发展一项产业。

20

积极带动群众务工就业,每带动一人记5分,此项年度奖励上限为100 分。

每带动一人5分

7

其他类

奖分项



家庭成员中有安装使用数字乡村APP的。

10

在集中参保期内家庭所有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的。

10

积极参加婚检、孕检的。

10

积极参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

20

积极应征入伍的。

50

备注:凡未列入上述事项的奖扣分行为,积分执行人员可根据其管理权限进行奖扣分。



白土乡村(社区)乡村治理积分规则


根据《黔江区乡村治理指导性积分规则》的相关精神,石郎村和大塘村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积分规则,并合理设置分值。积分规则内容包括加分、减分等内容,积分分值包括正向记分和负向记分。积分规则已经村(社区)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党委审查备案。

一、加分内容

包括宣讲学习、文明习惯、传统美德、遵纪守法、公益行动、勤劳致富、其他 7 大类别。

(一)宣讲学习类

1.积极参加理论政策、科学知识等集体学习、村级会议, 不迟到、早退,每次记5 分。此项年度不超过 50 分。

2.参加法定会议(如:换届选举等),不迟到、早退,每次记 10 分。

3.积极参加文艺演出、读书演讲、体育健身、技能比赛等文体活动,不迟到、早退,每次(包括排练)记10分。此项年度不超过 50 分。

4.在理论政策、先进典型、普法、卫生健康等宣讲活动中承担宣讲任务的,每次记10分。

5.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学习,每人每积400学分(党员需每人每积500学分),记10分/人/次。此项年度不超过 50 分。

(二)文明习惯类

1.村(社区)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家庭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公共卫生等进行检查,并进行评比,状况保持良好和一般,分别记 20分和5分。

2.积极参加区、乡、村(社区)组织开展的“最美家庭”、 文明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并被评为最美家庭、最美院落、最美清洁户等,每次分别记 30 分、20 分、10 分。

3.维护集体利益,发现周边有违反公序良俗、搞封建迷信活动、办无事酒、违纪违法、有明令禁止行为等,及时举报,每次记 10 分(同一事件以最先举报的为准);积极参与以上行为的治理,每次记 15 分。

(三)传统美德类

1.在孝老爱亲、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文明创建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全国、市级、区级的典型人物,分别记50分、30分、20分。

2.立志勤学、自强不息,家里有学生的家庭,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区级、校级奖励或取得荣誉证书的,每次分别记30分、20分、10分、5分,高考考入清华北大、双一流大学和普通院校的分别记100分、50分、20分。

(四)遵纪守法类

1.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年度记5分。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家庭中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年度未出现不赡养父母、虐待家庭成员等现象,依据司法调解、村(居)委会调解等记录,记5分。

3.积极参与普法、协助执法等工作,每次记10分。

4.被评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平安家庭示范户”“法律明白人”的,记20分。

(五)公益行动类

1.积极参加环境整治、治安联防、应急救助、防病防疫、文化教育、文明劝导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间2小时以内每次记5分,超过2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加2分。

2.乐于助人,主动帮助乡邻解决困难,参与矛盾调解,每次记10分。

3.乐善好施,义务献血等,每次记10分。

4.乐善好施,积极参与捐物等,每次记10分。

5.积极参与公益捐款,按照捐款额度的10%记分,此项年度积分不超过100 分。

(六)勤劳致富类

1.积极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学习运用农业实用技术发展产业,每次培训记5分,获得市、区、乡“致富带头人”“科技示范户”等荣誉称号的,分别记50分、30分、10分。

2.帮助其他家庭成功发展一项产业记20分。

3.积极带动群众务工就业,每带动一人记5分,此项年度奖励上线为100 分。

(七)其他类

1.家庭成员中有安装使用数字乡村APP的,记10分。

2.在集中参保期内家庭所有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的,记10分。

3.积极参加婚检、孕检的,每对夫妇记10分。

4.积极参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记20分。

5.积极应征入伍的,记50分/人。

二、 扣分内容

包括违反公序良俗、违反居规民约、违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等指标,累计积分不够扣的可负向记分。

1.农村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带头贯彻、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扣5分/次。

2.家庭环境卫生差的,扣10分/次。

3.不诚实守信、不履行合同约定,扣10分/次。

4.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儿童、不扶持困难家庭成员,扣20分/次。

5.参与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造谣、传谣的,扣20分/次。

6. 乱搭乱建,扣10分/次,拒不整改的,扣20分/次。

7.损坏公私财物、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的,包括但不限于秸秆焚烧。扣10分/次。

8.不按正规渠道反映诉求进行缠访、闹访,扣30分/次。

9.违规操办“无事酒”、违反“喜事新办”、“白事简办”及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序良俗、明令禁止行为的,扣40分/次。

10.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的,扣20 分/次。

11.散播与党和国家政策背道相驰的言论,拒不配合乡、村(社区)正常工作的,扣20分/次。

12.家庭暴力,打架斗殴,扣50分/次。

13.违反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扣50分/次。

14.违反法律,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扣100分/次;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积分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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