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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0002/2024-00023
  • 发文字号 白石府发〔2024〕5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3-14
  • 发布日期 2024-03-2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白石镇
  • 有效性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石府发〔20245

黔江区白石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同意,现将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2024314

(此件公开发布)




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分类组〔20231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27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决定在全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以创建为载体,以创促改、以创促升,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培育一批具有我镇辨识度的垃圾分类标志性成果,为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新黔江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二、创建对象

创建对象包括各村社区)、白石政府、司法所、农商行卫生院、蚕茧站、邮局、小学、中学、旭晋超市、供销合作社建类别分为垃圾分类先锋单元和垃圾分类先锋细胞,其中,垃圾分类先锋单元包括:各村社区,垃圾分类先锋细胞包括:白石政府、司法所、农商行卫生院、蚕茧站、邮局、小学、中学、旭晋超市、供销合作社、安置点

、创建目标

在全范围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到20245月,创建垃圾分类先锋单元10个、垃圾分类先锋细胞2个。

、工作任务

(一)源头减量

1.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制定辖区生活垃圾总量控制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使得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牵头科室:规建办

2.引导辖区居民低碳出行、绿色办公,倡导绿色低碳生活。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居民低碳出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措施有力,积极推行办公场所无纸化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牵头科室:党政办

3.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措施。制定减少商品过度包装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有效执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牵头科室:平安办

4.普遍推行光盘行动督促公共机构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普遍推行光盘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督促餐饮行业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广泛开展光盘行动宣传,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牵头科室:党政办;责任科室党政办、经发办、平安办

5.落实限塑令有关要求,制定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制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并有效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在住宿、餐饮等场所,禁止或者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利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公示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并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牵头科室平安办责任科室平安办、经发办

6.加强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管控。加强农业生产中固体废物回收、处置等的监督指导,推进源头减量。(牵头科室农业服务中心

(二)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

7.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按照相关要求,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达到三有(设施设备、宣传氛围、长效机制)标准。(牵头科室规建办责任单位白石政府、司法所、农商行、卫生院、蚕茧站、邮局、小学、中学、旭晋超市、供销合作社、安置点、村(社区))

8.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90%自然村(院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9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亭、房、站)设置符合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完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符合要求。(牵头科室规建办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村(社区)

9.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升级改造率达100%结合辖区实际,所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完成升级改造,安装具有遮雨、照明、洗手、除臭等功能的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等便民设施。(牵头科室规建办

10.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完好符合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及时维护,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整洁。(牵头科室规建办;责任单位村(社区)

11.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符合要求。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GB/T19095)标准和要求,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统一齐全、正确无误、清晰醒目。(牵头科室规建办

12.集镇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80%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桶边指导制度;早晚投放高峰期集中投放点有桶边值守督导;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80%牵头科室规建办;责任单位:中河社区)

13.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80%加强宣传培训;建立健全桶边值守、指导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80%牵头科室规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14.各类垃圾规范运输。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证;运输车辆应标明所收运生活垃圾的类别,并做到密闭运输,不混装、冒装,无抛洒滴漏现象。(牵头科室应急办

15.集镇厨余垃圾分出率≥30%,行政村厨余垃圾就近就地处置率80%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居民依法从家庭源头做好干湿分类;厨余垃圾(含餐厨、果蔬和家庭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三分之一。(牵头科室规建办)

16.秸秆综合利用率>90%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秸秆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肥料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牵头科室农业服务中心

17.农膜回收率≥95%设置农膜回收站点;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规范台账、有回收利用制度、有统一标牌(农膜回收站)等;农膜回收点待处置的废旧地膜应打捆堆放,不得有随风飘移或随雨水冲走现象,不得随意填埋或焚烧。(牵头科室农业服务中心

18.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符合要求设置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临时堆放点,引导居民定点投放;收运单位应具备相应运输资质,处置设施建设符合要求,做到运力充足、运行稳定。(牵头科室规建办

19.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符合要求辖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卫生院

(三)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2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符合要求(牵头科室农业服务中心

21.落实垃圾资源化利用措施(牵头科室:规建办

2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2两网融合是指实现生活源再生资源与其他类别生活垃圾的统一分类交售、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利用的网点数量;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集镇和社区打造1个。

23.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达标。按照每个安置小区设置一个的标准,规范建设2个再生资源两网融合回收点,每个网点面积不得低于30㎡;每个网点设计制作统一名称,悬挂规章制度,公示相关信息,接受市民监督;回收网点室内应分区分类有序摆放、堆码整齐、围挡遮盖,不得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占道堆放、分拣、晾晒,更不得焚烧废品污染周围环境。

)基层治理

24.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村(社区)村民小组三级联动机制;基层党组织定期开展实地查看、研究分析本行业、本辖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组织发动社区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不定期组织联动会议,协调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牵头科室:党群办

25.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推动网格员参与垃圾分类桶边值守。(牵头科室:党群办

26.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占比100%否决性指标。责任单位中河社区

27.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占比80%否决性指。(责任小区:中河凤池苑安置点、天河移民安置点

28.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单位占比80%否决性指标。责任单位:白石镇人民政府、司法所、农商行卫生院、蚕茧站、邮局、小学、中学、旭晋超市、供销合作社

29.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职责。(牵头科室:规建办

)宣传教育

30.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定期组织开展敲门入户宣传,社区每周、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宣传、培训动员活动;制作海报、墙标、插牌、横幅、视频等标识牌,并通过LED视频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酒店、进商超、进窗口九进活动,提高市民知晓率。(牵头科室:规建办

31.垃圾分类参与率≥90%小区居民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比例达到居民户数90%以上;单位员工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比例达到100%(牵头科室:规建办

32.年度入户宣传率100%每季度开展进家庭”“进门店宣传全覆盖。(牵头科室:规建办

33.居民(村民)满意度≥90%加大垃圾分类双改工作力度,进一步改造分类设施,改善投放环境,及时更换维修破损脏污分类集污容器,确保集中投放点设施规范,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牵头科室:规建办

34.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开展有效。/社会单位按照要求每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商超宣传;社区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再生资源有偿回收赶场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与率。(牵头科室:规建办

35.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建立青少年志愿服务队伍;组建基本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牵头科室文化服务中心

)保障措施

36.责任体系健全。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垃圾分类治理主要负责人;党政一把手每月开展一次实地督导检查垃圾分类,并研究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牵头科室:规建办

37.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完善。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制健全,专人负责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检查督促部门联动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督促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与垃圾分类。(牵头科室:规建办

38.资金长效保障机制,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有效。建立资金长效保障机制,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有效。(牵头科室:财政所

39.台账完善,管理规范。本单位垃圾分类基本情况概述(如居民/员工人数、责任分工、分类设施配置情况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单位签订的责任书、居民/员工签订的承诺书;四分类日收运基础台账、有害垃圾移交表等;分类指导员日巡查记录;清扫收集运输公司经营许可证;检查指导、培训动员、清洗设施、巡查翻桶等简报或图片;集中用餐区张榜公示本单位生活垃圾日分类量;资料齐全、填写规范、分类整理、保管妥善、随时查阅。(牵头科室:规建办

40.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监管执法。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方案,落实专人,组建执法队伍;每周在辖区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普法宣传、监管执法,实现月度全覆盖;镇级相关部门每月联合开展一次以上收运车辆、餐饮门店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创建程序

(一)发布通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公开发布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有关信息和要求。

(二)动员组织。镇政府根据创建要求,结合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创建计划和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要求召开动员会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收集审核。

(三)培育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沉开展培育指导,解读创建工作要求和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详见附件),督促创建对象做好自查自改等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先锋创建标准。

、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垃圾分类治理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先锋创建为契机,将先锋创建与创文、创卫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二)广泛营造氛围。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村民微信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入户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等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动态及成果,改变居民原有生活方式,推动习惯养成,形成赛马比拼的良好氛围。

)强化经费保障。要加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垃圾分类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单位、先锋细胞创建名单

2.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

3.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创建评价指标

4.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行政村创建评价指标

5.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创建评价指标

6.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单位创建评价指标

(参照区级创建评价指标)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2024314


附件1

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单位、先锋细胞创建名单

社区

公共机构

数量

超市

数量

学校

数量

餐馆、酒店

数量

小区

数量

备注

中河

白石镇人民政府

6

旭晋超市

2

白石

2



凤池苑安置点

2


司法所

供销合作社

白石中学


天河移民安置点


农商行






卫生院






蚕茧站






邮局






附件2

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评    价    指    标

目标要求

备  注

1

源头减量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


2

引导辖区居民低碳出行、绿色办公


3

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措施


4

普遍推行“光盘行动”


5

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


6

落实“限塑令”要求

符合要求


7

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管控

符合要求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8

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

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0%


9

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90%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10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

100%


11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

符合要求


12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13

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4

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

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15

建成区厨余垃圾分出率

≥30%


16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7

行政村厨余垃圾就近就地处置率

≥80%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18

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19

农膜回收率

≥95%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20

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

符合要求


21

工业危险废物收运利用处置

符合要求


22

城镇医疗废物收运处置

符合要求


23

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

≥2


24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

达到标准


25

落实垃圾资源化利用措施


26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符合要求

仅用于涉农街道(乡镇)

27

基层治理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


28

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29

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社区(行政村)占比

≥75%

否决性指标

30

监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


31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32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33

年度入户宣传率

100%


34

居民(村民)满意度

≥90%


35

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等“九进”活动开展有效


36

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


37

保障措施

责任清晰明确


38

垃圾分类机制完善


39

资金保障长效充足


40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41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和监管



附件3

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评    价    指    标

目标要求

备  注

1

源头减量

推行“光盘行动”


2

引导辖区居民低碳出行、绿色办公


3

落实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


4

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

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0%


5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亭、房、站)设置

符合要求


6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

100%


7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


8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9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10

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1

辖区厨余垃圾分出率

≥30%


12

桶边值守


13

楼层撤桶率

100%


14

大件垃圾分类收运

符合要求


15

建筑垃圾分类收运

符合要求

指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

16

医疗废物规范暂存、收运


17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8

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

≥1


19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

达到标准


20

基层治理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


21

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22

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单位)占比

≥85%

否决性指标

23

监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


24

健全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25

推行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


26

行“门前三包”“五长制”和“一员多岗”


27

实行垃圾分类“红黑榜”管理制度


28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29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30

年度入户宣传率

100%


31

居民满意度

≥90%


32

保障措施

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33

多渠道筹措资金


34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35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



附件4

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行政村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评    价    指    标

目标要求

备  注

1

源头减量

推行“光盘行动”


2

厨余垃圾采取就地就近资源化处置


3

农家乐、民宿等经营场所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4

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管控

符合要求


5

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

自然村(院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95%


6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亭、房、站)设置

符合要求


7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完备、完好


8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9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10

规范建设或提标改造厨余垃圾处置设施


11

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2

大件垃圾规范收运


13

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14

农膜回收率

≥95%


15

医疗废物规范暂存、收运


16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7

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

≥1


18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

达到标准


19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符合要求


20

基层治理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


21

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22

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23

实行垃圾分类红黑榜”“积分制管理


24

垃圾分类纳入“最美院落”评选和“传统村落”建设等


25

监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


26

健全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27

“一员多岗”和公益性岗位参与垃圾分类


28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模范庭院建设


29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30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31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32

村民满意度

≥90%


33

保障措施

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34

多渠道筹措资金


35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36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



附件5

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评    价    指    标

目标要求

备  注

1

源头减量

引导居民绿色低碳生活


2

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建设和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亭、房、站)设置

符合要求


3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

100%


4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


5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6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7

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8

小区厨余垃圾分出率

≥30%


9

桶边值守


10

楼层撤桶率

100%


11

大件垃圾分类投放、收运

符合要求


12

建筑垃圾分类投放、收运

符合要求

指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

13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4

小区管理

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


15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协调推进垃圾分类


16

落实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17

推行一员多岗”


18

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19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模范家庭评选


20

实行垃圾分类“红黑榜”管理制度


21

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22

多渠道筹措资金


23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24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


25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26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27

年度入户宣传率

100%


28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29

居民满意度

≥90%



附件6

白石镇垃圾分类先锋单位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评    价    指    标

目标要求

备  注

1

源头减量

引导员工绿色办公、低碳出行


2

行“光盘行动”


3

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


4

实“限塑令”要求


5

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措施


6

推动产生大宗工业固废行业绿色转型

用于生产企业

7

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亭、房、站)设置

符合要求


8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

100%


9

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80%


10

各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


11

各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12

各类垃圾标志标识

符合要求


13

大件垃圾分类投放、收运

符合要求


14

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和建筑垃圾等分类投放、收运

符合要求


15

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

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率

75%

用于生产单位

16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工业废物规范暂存

用于生产单位

17

各类垃圾规范运输处置

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

18

单位管理

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


19

落实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20

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21

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经费充足


22

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23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


24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25

垃圾分类参与率

≥90%


26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27

员工满意度

≥90%


28

落实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

用于学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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