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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0002/2021-00021
  • 发文字号 白石委发〔2021〕19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1-15
  • 发布日期 2021-01-2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石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白石镇
  • 有效性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石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石委发〔202119

中共黔江区白石镇委员会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石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现将《白石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黔江区白石镇委员会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2021115

白石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和有关规定,2021年村(社区)两委将进行集中换届。做好换届工作,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黔江委办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区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选出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渝东南中心城市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市提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工作主导权,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依法依规。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确保换届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范围健康有序进行。

坚持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广泛发动党员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坚持正确导向。围绕新时代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推动村(社区)两委特别是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

坚持正风肃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全程监督,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巩固基层良好政治生态。

二、突出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一)牢固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村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坚决不选党性不强、作风不实的人,不选不讲正气、不敢担当的人,不选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人,不选侵占集体利益、吃拿卡要的人,不选大操大办、变相敛财的人,不选不履行职责、无所作为的人,不选拉票贿选、造谣诬告的人,不选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的人,不选参与家族宗族势力、充当村霸欺压群众的人,不选涉黑涉恶涉邪教和参与非法宗教的人。

(二)从严审查人选资格条件。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镇党委从严从实选人,逐村(社区)分析研判、搞好人事安排、深入细致考察,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坚持干中选、选中干,注重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发现优秀人才。坚持高线标准,提高人选质量,坚决调整不适应不尽职的干部。

严格执行《重庆市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机制》,镇党委统筹安排时间,对照人选条件,提前对村(社区)两委拟继任人选、新提名人选及其他应当纳入联审的人选进行初审后报区级相关单位联审,严把入口关。把牢底线要求,对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坚决杜绝进入村(社区)两委

全面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任职。

(三)科学合理设置职位职数。按照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社区)规模大小,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成员等职数。凤山村、玉岩村、龙池村党支部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九龙村、天河村、鞍山村、复兴村和中河社区党总支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各村(社区)党组织要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具体设置数量经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委员24人。具体设置数量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规范村(社区)专职干部职位设置,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设书记(主任)、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未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设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村(社区)专职干部一般从两委成员中产生,具体配备数量待区委组织部核定职数后镇党委、人民政府另行明确。

(四)突出选好带头人。适应城乡改革发展、基层治理、服务民生等工作需要,着力选拔对党忠诚、带领发展和服务能力强、有一定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做群众工作、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甘于奉献敢闯敢拼的优秀人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镇党委提前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区委组织部研究、预备人选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选出的书记经镇党委批准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

(五)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把确定一肩挑人选的工作做扎实,对于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六)注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换届,要力争实现村(社区)两委成员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注重选拔有理想、有文化、有朝气的优秀青年,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中至少有1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对个别年龄较大、身体好能力强干得好、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继续留任。村两委成员以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新进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社区两委成员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新进成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两委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较大比例。

(七)积极拓宽人选来源渠道。对村两委成员,注重从在村挂职本土人才、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中产生,也可从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产生,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出领导岗位人员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一般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两委。对社区两委成员,注重从高校毕业生、专业社工、志愿者中产生,有代表性的驻社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中的负责人也可推荐作为候选人。应当重视推荐优秀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入村(社区)两委。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群团组织负责人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

三、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换届选举

要不折不扣履行换届法定程序,根据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细化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严密组织实施,确保选举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

(一)精心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序进行。上届村(社区)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的意见提出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起草工作报告,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党的建设和村(社区)发展的思路、任务、举措,进一步鼓舞人心、凝聚共识。要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听取意见建议,教育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按时参加大会选举,确保党员参会率。

(二)精心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居)民委员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依法开展选举。在党组织领导下,组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好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动员引导村(居)民进行选民登记,努力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引导城乡居民推选政治强、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人员进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正式选举前,在镇党委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应当安排候选人在指定场所与村(居)民见面,介绍履职设想,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严防各种非组织行为。全镇8个村(居)民委员会均实行代表选举。

(三)精心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与换届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居)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村(社区)会计(报账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同时,按规定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和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推选工作,统筹村(社区)两委换届与共青团、妇联组织换届,加强包括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

四、统筹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时间步骤

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从20211月启动、6月底前基本结束。所有村(社区)两委原则上都应按时换届。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月底前)。下深功夫扎实抓好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工作,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研判准确、措施到位。主要任务是:镇党委成立换届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换届文件或工作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业务培训。全面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联户制度,逐村(社区)深入调研分析,以村(社区)为单位制定党组织、村(居)委会换届实施方案。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一支一策进行整治,化解矛盾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不整顿到位不换届。扎实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对村(社区)财务进行集中清理。镇党委与所有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1次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二)组织选举阶段(2021年2月至6月)。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组织开展换届,提升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主要任务是:①2月至3月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②4月至6月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交接总结阶段(2021年6月底前)。跟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确保工作不断、过渡顺畅。主要任务是:有针对性地做好离任干部、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做好换届工作总结,建立健全换届工作档案和村(社区)干部档案,妥善处理后续工作。同时,及时组织开展新任村(社区)干部履职培训。统一组织到区民政局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五、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

(一)强化教育引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深入开展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宣传,让党员群众知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违法。加强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成员、参与竞职人员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组织他们签订纪律承诺书。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院坝会等,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二)严明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求,不准以吃请、送钱送物、私下承诺许愿等任何形式搞拉票贿选;不准以暴力、威胁、欺骗、虚假委托等手段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准通过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诬告陷害他人、煽动群众上访闹事等扰乱换届秩序;不准利用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不准以冲击选举会场、抢夺和损坏票箱、伪造虚报选票、篡改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不准利用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理集体资产等。

(三)严肃监督执纪。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介绍履职设想、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全程监督。镇纪委要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邮箱信箱等方式,畅通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及时受理、逐一核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对执行换届纪律不严、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村(社区)两委换届是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政治性、政策性强,要以坚强有力的领导、务实管用的措施、深入扎实的作风,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把换届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在手上,党委专职副书记牵头协调,组织委员、分管民政领导密切配合,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包村(社区)。把抓换届工作情况纳入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逗硬考核评议。要保障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二)加强全程指导。镇党委对村(社区)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前置审查,看是否明确总体要求、明确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特别是带头人、明确程序步骤、明确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明确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等,时间到天、责任到人。镇党委成立8个指导组,对各村(社区)换届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和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村(社区)两委换届进度和动态,及时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底线思维,对换届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选情比较复杂的地方,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依法严厉打击企图干扰破坏选举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加大选举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坚决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规范换届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在换届选举中继续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强统筹协调。注意把握春节前后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回村契机,结合各村(社区)实际统筹确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具体时间,切实做好换届各个环节工作的有序衔接。坚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市提升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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