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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0002/2022-00010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3-01
  • 发布日期 2022-03-28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白石镇
  • 有效性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区依法治区办:

今年以来,白石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等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镇的工作建设,开展自查自验,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成立了白石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周兴超担任组长,镇长张家田、政法委员冉庆华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建设办。

(二)强化干部学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1.详细制定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度,细化干部学法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8次,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狠抓领导干部法治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及村"两委"干部,对刑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参人员120多人次。

3.全镇8个村都设有法治建设联络员,立了法治工作站配备了兼职法律工作者8,明确了相关职能职责。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治宣传员,全镇共有50名法治宣传员,能及时的开展法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充分利用“五”普法和赶集日等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0多份,开展法律咨询活动4次,接待咨询300多人次。

(四)深化基层民主,纵深推进村居法治建设。

1.深化村居民主法治建设。把村居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村居建设的重点,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全镇8个村政务每季度按时公开。

2.积极推进和“三治融合”村居建设。我镇将推进法治村居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努力推进村居“三治融合”工作,积极打造凤山村陶家坝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示范点项目。

(五)规范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准入门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持证上岗。严格按时参加学习培训,积极准备全镇职工法治理论考试。

2.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我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时主动亮证,佩戴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记录执法全过程。规范执法文书的填写,建立和完善卷宗档案,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标准化。

3.强化人大监督,镇政府每半年都向镇人大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完善社会自治功能,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继续贯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

2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提建议、意见和申诉的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按法律途径、程序有序上访。

3.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镇共设立二星级调解室9建立完善、村、组、院落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不平衡,相关职能站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有待完善、极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口头上讲法、但在实际工作中轻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干部队伍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夯实。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大对普法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二)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治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进一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度和监督度。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及时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

(五)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

(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完善学法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七)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落实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的预防措施,明确镇村干部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八)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九)发挥“大调解”机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完善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置、督办和考核机制。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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