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2019年我乡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2019年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黔江委办﹝2019﹞71号)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工作,法治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依法执政能力不断进步,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社会治理更加和谐,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1. 组织领导有力。成立了白石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田涛担任组长,镇长肖宪渝、政法书记谢赐孝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建设办。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及时通报、调整法治建设工作,全年共召开法治建设会议4次。
2. 齐抓共建有方。全镇8个村(社区)都设有法治建设联络员,建立了法治工作站配备了兼职法律工作者,明确了相关职能职责。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治宣传员,全镇共有50名法治宣传员,能及时的开展法治工作。
3. 建设措施扎实。按照区法治建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加强了制度机制建设,根据各办站所的执法内容制定了法治建设的方案。
(二)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提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1. 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提倡群众参与、多方监督、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要决策与人事任免实行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尊重公民的民主权利。邀请人大代表对实事工程进行视察和督察与监督,及时矫正政府决策。
2.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准入门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持证上岗。我镇共有各类执法人员7名,并严格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全镇职工均通过了法治考试。
3. 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我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时主动亮证,佩戴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记录执法全过程。规范执法文书的填写,建立和完善纸质档案卷宗档案,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标准化。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
1.深化村居民主法治建设。把村居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村居建设的重点,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全镇8个村政务每季度按时公开。
2.积极推进和谐村居建设。我镇将干部下访作为推进和谐村居重要抓手,努力推进和谐共建工作,事务处理采取村居议事会、民意听证会、民情恳谈会方式,积极推进村居抓好村居民自治。截至目前,已接访下访群众380件次,接待群众总人数350人次,下访走访210余次,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27次。
3.强化企业民主管理。全镇范围内的2家企业沟通顺畅,做到政企互通。平安建设办、司法所定期与辖区企业单位进行沟通联系,检查普法和用工规范情况,依法维护企业职工权益。2019年开展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调研2次,企业普法宣传2次。
(四)法治建设氛围进一步加强。
1.夯实“七五”普法工作。在我镇全面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公务员学法用法,企业经营人员和职工普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带动全镇人民学法用法的新高潮,提高了我镇居民的整体法律素质。
2.落实好了普法创建活动。通过推进各种普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镇人民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重点抓好对农村的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五)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委和政府把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1.继续贯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提建议、意见和申诉的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按法律途径、程序有序上访。今年,我们已受理了群众各类诉求58件,网上代理信访件108件,已全部办结,办结满意率达到100%。
3.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乡共设立调解室9个(其中两星级村级调解室3个)。建立完善乡、村、组、院落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截至目前,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0余件,案卷125件,化解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业务流程需进一步熟悉,少数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得还不够,对待群众态度不够热情,办事效率不高。二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有待完善、极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口头上讲法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轻法制或不讲法制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机关人员整体法律意识得到增强,但是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四是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当前的依法行政培训内容、培训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党委负责人履职情况。
1.充分发挥镇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每季度主持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一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法治建设工作保障等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党建其他工作一同部署、抓好落实,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4.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支持本级人大、政府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每年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建设,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今年主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8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2次以上,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1.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
2.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主持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每季度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6.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在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落实好行政服务事项中行政权力类事项梳理工作。坚持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与重点工作、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在行政决策中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依法依规执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度和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主动接受社区居民监督,完善舆论监督的渠道,推进政府运行机制法治化。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解纷,发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调解矛盾的积极作用,提高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程度,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七)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完善培训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干部队伍知法、用法、守法、敬法、护法。
(八)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工作,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结合重要节点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环境。
(九)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