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园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3年园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园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3年园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各部、办、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有效推动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确保园区安全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黔江安委〔2023〕10号)要求,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了《园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3年园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部、办、中心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工作要求,配合服务相关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持续营造和巩固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确保园区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
附件:1.园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2.2023年度园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清单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园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园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园区重点工作和园区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向区政府汇报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组织制定园区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每季度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专题汇报并进行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在园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中明确园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管理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六)每季度主持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等工作。每月至少带队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
(七)支持人大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园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党工委和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工委和管委会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党工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每月至少研究分析1次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部署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执法情况进行督导。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配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五)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六)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
园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向主要负责人专题汇报1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研究分析1次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
附件2
2023年园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