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正阳园区管委发〔2022〕22号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部、办、中心,园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经委领导同意,现将《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和贯彻。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正阳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闭环生产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常态化管控、应急防控管理和提升处置能力,确保园区企业经营顺利推进、人员稳定生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园区及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二十条防控措施”相关内容编制。
(二)适用范围。
在正阳工业园区管辖范围内,出现以下情况适用本预案:
1.重庆市部分区域散发疫情并对局部区域进行封控管理,有影响园区企业和人员时;
2.当园区企业内发生工作人员感染时;
3.当园区企业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货物外包装及环境核酸抽样检查呈阳性时;
4.当园区企业出现外来人员感染时;
5.按照属地政府指令参与的其他应急救援行动。
(三)人员准备。
当重庆市部分区域出现散发疫情并对局部区域进行封控管理时,或存在疑似感染或园区企业有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即将响应本预案之前,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权紧急召集机关干部职工、辖区街道社区居委干部、派出所民警、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企业和社会志愿者等人员组建园区疫情防控应急队伍,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充分配合。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增强对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车辆等应急储备工作,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疫情防控处置行动由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情况和影响程度,按职责区分别负责。
3.职责明确,通力合作。明确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各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同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部门间、园区与属地间、园区与企业间的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快速响应,确保疫情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4.属地为主,多方联动。在园区企业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及时报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信、卫生健康、疾病控制和属地街道,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园区管委会积极配合、联动处理。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设立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置小组”),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保障工作。
组 长:肖培明 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煦龙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 组 长:罗 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邓 波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丁荣华 党工委委员、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李德重 党工委委员、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应急处置小组负责落实园区主体责任,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统筹组织辖区企业配合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专项工作组落实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应急处置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人员管控、防疫处置、后勤保障四个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组长分别由相应的副组长担任,有关部室和单位为成员。
1.综合协调组
组长:陈煦龙
副组长:邓波
成员:党政办
负责关注、传达防疫信息、政策要求,负责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辖区街道、公安等政府机关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各专项小组的工作任务要求传达、协调、督促,负责各类防疫工作宣传报道。
2.人员管控组
组长:丁荣华、李德重
成员:企业服务中心、经济运行部、投资融资部、辖区社区居委、公安派出所、辖区卫生机构、博通物业公司、鸿庄公司
负责应急状态下园区企业的组织动员、秩序维护,组织配合开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人员管理。负责园区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3.防疫处置组
组长:罗军
成员:安全生产部、规划建设部、法制办、辖区社区居委、公安派出所、辖区卫生机构、博通物业公司、鸿庄公司
负责适量储备口罩,准备应急状态下临时办公区域、重点人员就地隔离管控区域,负责准备应急车辆;负责落实常态化人员进出的测温、验双码、登记报备等防控措施以及应急状态下配合开展现场封控、全面消杀,负责落实就地管控或酒店管控下企业员工住宿方案的实施。
4.后勤保障组
组长:邓波
成员:党政办、财政财务部、招商服务中心、发展计划部、高新技术产业部、辖区社区居委、博通物业公司
负责落实人员住宿,负责封控、隔离期间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员工餐食供应;负责车辆日常消杀工作以及药品准备,负责联络供应单位和志愿者做好送餐等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负责水电气等保障,落实设备运维管理;负责应急状态下企业员工生活、防疫物资、生活物资(洗漱用品、睡袋)的紧急采购供应。
三、预警
(一)园区企业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货物及相关环境核酸检测异常时,综合协调组第一时间内部通报并报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辖区街道。区卫生健康委第一时间组织“双采双检”复核,结果为阳性时,由区卫生健康委向综合协调组反馈信息。
(二)园区企业来黔返黔入职及工作人员在体温检测时发现体温异常时,所在企业第一时间报告综合协调组。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前提下,企业第一时间组织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检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时,第一时间报应急处置小组。
(三)园区企业发现高风险区外来人员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人员,发现企业第一时间报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第一时间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应急处置小组接到各类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会同辖区街道和社区居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等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闭环生产及应急处置
(一)场所分区分类管理
1.分区管理。按照风险等级对园区管辖区域内部设置不同区块,做到互相隔离。按照绿区(正常生产)、蓝区(新进入且需较长时间停留的人员观察)、橙区(密接或疑似)、红区(有感染情况)等设置。同一等级区块划小管理单元,减少不同区块人员的流动接触。根据与外部环境接触程度,对不同区块实施不同的防疫标准,风险较大区块人员佩戴N95/KN95口罩。返岗人员要安排安全的交通工具,点对点运输,对新进入且需较长时间停留的人员,如新招募人员,应当在蓝区按照属地要求观察足够时间或进行足够频次核酸检测或持有规定时间内核酸阴性证明,在满足要求前落实独立的住宿、生活条件且不到其他区块,不与其他区块人员接触。注意时空重叠,例如不同企业员工之间做好无接触交流。
2.分类管理。对交接区块(如出入口、装卸货场地、仓库等)、生产经营区块(如车间、会议室、办公区等)、生活区块(如食堂、宿舍、健身房等)、公共卫生区块(如卫生间及废物处理场地等)、公共空间(如道路、室外场地等)等不同区块,通过分类管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各区块之间接合部的管理。
3.环境整治与消杀。配置自有消毒力量或通过第三方专业消毒队伍,定期开展环境消杀,对高频接触物品(如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钮、对讲器按钮、快递存放架、垃圾储存点等)、高人流集聚场所、中央空调、公共卫生间、物流交换场所等适当增加消毒频次。安全合理使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防止疫情传播。
4.生活与办公管理。实行分时分散就餐,合理布局食堂就餐区域桌椅,同向摆放或加装隔离板,取餐时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做好员工宿舍管理,减少外来人员进入。加强会议活动管理,倡导视频、电话会议,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展览或培训等集聚活动。
(二)人员管理
1.人员全覆盖。统一登记在园区内的人员,所有正式、客户派驻、劳务派遣、第三方外包、实习员工和临时进入人员等均实现无差异的防疫要求。
2.核酸检测全覆盖。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提高与社会面接触人员的核酸筛查频次。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可通过培训上岗等方式建立安全稳定的采样队伍,一定区域可派驻采样队伍。
3.健康管理全覆盖。做到“场所码”全覆盖,相关企业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应暂时安置到企业橙区临时隔离观察,并按相关规定处置。加强员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提高接种率。根据疫情形势,加强中药干预,提高员工免疫能力,预防感染。
4.出入管理全覆盖。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实施人员“扫码”进入,执行“戴口罩、验码、测温、登记、消毒”等措施,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查验对应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有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跟踪获知检测结果。在企业门口设置临时观察点并配备相应的防疫处置条件,对体温异常或“黄码、弹窗、红码”等人员,暂时安置到橙区临时隔离观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合理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避免因扫“场所码”导致人员聚集。对供应商车辆司乘人员另行登记,但根据市级物流保畅要求处理,不在本指引规定范围。
(三)加强物流管理和防疫物资储备。
1.物流管理。生产生活物资进入区域内,设置专用路线和固定场所,并与其他区域相隔离。供应商车辆司乘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区域,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本区域物流车辆外出继续做好防护。有物流运输需求的企业可申请运输通行证并按相关规定执行。来往票据注意消毒。
2.快递外卖等管理。邮件、快递、食品外卖等物品进入企业,要统一存放、管理和消毒,对外包装采用消毒液喷洒、擦拭等方法进行消毒。
3.防疫物资储备。及时采购防护口罩、酒精、免洗洗手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消毒防护用品。使用过的防疫物品,按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四)应急响应启动
1.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集中办公,保持24小时运行状态。
2.现场封控。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综合研判评估结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改版)》和《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最新)》相关措施,按照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指导和要求,精准划定和管控相关风险人员和区域,第一时间对密接、潜在接触者和可能暴露的重点人员实施就地隔离管控。
3.流调溯源。人员管控组协助卫生健康、公安、大数据局等部门开展流调溯源工作。
4.核酸检测。人员管控组会同辖区街道、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企业开展大规模采样检测,物资保障组负责提供必要的场地、物资、水电气接入。
5.人员管控。人员管控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密接、重点场所高风险暴露人员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方案实行集中隔离或医学观察,对滞留企业的其他风险人员组织临时管控措施。
6.后勤生活保障。后勤生活保障组负责企业管控区域人员的住宿,饮食,快速分发防疫物资,迅速落实生活物资供给渠道,提供生活所需食物、水和其他生活用品。
7.全面消杀。
(1)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接、重点场所高风险暴露人员工作、生活、活动轨迹场所及相关区域进行采样后,防疫处置组对相关区域进行全面消杀,其中病例涉及场所的终末消毒由疾控专业人员实施。
(2)对呈阳性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货物的堆放场所,由区疾控中心指导防疫处置组委托专业消毒机构进行全面消杀。所接触的装卸人员、司机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并对其工作、生活、活动轨迹场所及相关区域进行采样后,由区疾控中心指导防疫处置专项小组对相关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8.人员转运。按照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方案,区卫生健康委统筹协调救护车将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人员闭环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救治,将密接就近闭环转运至指定酒店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当待转运人员较多救护车满足不了转运需求时,由防疫处置组配合,协调指定车辆参与人员转运等工作。车辆转运过程中过好随车人员的个人防护,转运前和转运后做好车辆的消毒工作。
9.垃圾处置。封控现场、人员管控区域和大规模核酸检测区域的医疗、生活垃圾按医疗垃圾处置,垃圾由防疫处置组组织消毒后放于暂存点。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接医疗废物处理公司,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
五、信息报告与发布
(一)信息报告。企业工作人员或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货物及相关环境核酸检测异常时,由发现企业第一时间报应急处置小组,核实清楚后第一时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信息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处置相关信息,疫情处置相关信息有关规定统一发布。
六、应急响应终止
园区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末例病例最长潜伏期内无新的病例出现,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后终止应急响应。
七、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国家相关防控技术指南方案,在区级相关部门专业指导下开展园区企业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常态化检查力度,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二)演练。在区级相关部门专业指导下适时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战化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八、附则
(一)工作要求。园区内所有企业需全面、主动配合常态化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如实向园区管委会反映情况,若故意隐瞒信息、拒不配合防控要求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应急处置小组制定,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后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急处置小组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本预案涉及的政府机构职能职责、任务分工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为准。
(三)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应急处置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