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协调和指导辖区有关企业党务群团、精神文明、社会保障等工作。
2、根据《黔江区城乡总体规划》,参与组织编制和实施正阳工业园区(含青杠拓展区、黔永创业园区,新城区)开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拟定工业强区、产城融合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园区范围内的产业培育、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等工作。
4、按照区政府授权,对园区范围内所有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负责代办园区各类开发建设经营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
5、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牵头推进园区范围内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和开发工作。
6、负责园区财政收支预决算及组织管理工作;参与园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企业财务工作。负责园区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协调、调度。
7、负责园区企业运行和要素保障服务,组织协调园区范围内土地整理、储备、经营和开发建设工作以及路、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接、承办中小企业及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的相关工作。
8、研究制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和规划,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承担企业和投资者从入驻到建设、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服务工作。
9、负责园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国资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工业园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协助相关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交通执法、安全监管工作,并加强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3)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区级相关部门加快办理涉及工业园区内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单位构成。机关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发展计划部(挂招商部牌子)、经济运行部、规划建设部、高新技术产业部、投资融资部、财政财务部、安全生产部、法制办(挂信访办牌子)。下设两个事业单位:正阳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及正阳工业园区招商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737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374.2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199.39万元,主要是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影响调减。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737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6.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0万元,科学技术50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700万元,农林水支出42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63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199.39万元,主要是收入调减对应减少招商引资优惠支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74.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74.23万元,比2020年减少719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23万元,比2020年减少13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6349.00万元,比2020年减少7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税降费和疫情影响等调减了招商引资优惠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基本建设、高新园区创建、安全维稳等重点工作。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3.9万元,比2020年减少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比2020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政务接待管理,严控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比2020年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8.54万元,比上年减少30.67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纳入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未独立核算。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34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开始执行但尚未完成、本年仍需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淼波 电话:1337279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