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本级) 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内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二是负责组织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是负责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内外资招商项目库。
四是负责国内外宣传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和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五是负责推动与有关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有关重大招商项目。
六是对接市上招商投资促进考核,建立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统筹各部门做好市上招商投资促进考核指标上报。
七是负责起草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
八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本级)内设4个综合机构,即:办公室、招商一科、招商二科、招商三科。区招商投资局(本级)2022年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1人,行政编制13名。区招商投资局(本级)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41.65万元,支出总计441.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87万元、下降19.78%,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4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87万元、下降19.78%,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4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87万元、下降19.78%,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其中:基本支出270.58万元,占61.27%;项目支出171.07万元,占38.7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1.6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8.87万元、下降19.78%。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87万元、下降19.78%。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4.28万元、下降43.08%。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2022年9月财政压减公用经费,收回2022年职工公休假指标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87万元、下降19.78%。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4.28万元、下降43.08%。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2022年9月财政压减公用经费,收回2022年职工公休假指标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71万元,占89.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57万元,下降45.64%,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以及本年度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预算充足,年末有结余资金后财政收回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7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11.5%。
(3)卫生健康支出12.3万元,占2.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5.82%。
(4)住房保障支出12.86万元,占2.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47万元,下降34.35%,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本年度调出2名行政人员,1名事业人员辞职导致人员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5万元,下降33.08%,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日常办公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度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35.1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有公务车仅1辆,年初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少,但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本年度实际产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4.7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5万元,下降36.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出招商路途遥远,派车次数减少,以及我单位公务车车况较好、年份较新,车辆维修维护费用相对较少。
公务接待费14.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黔客商,外出招商引资考察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公用经费金额有限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主要来源于招商引资专项经费,而此项目经费未进行经济科目细化,所以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9万元,增加了101.7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将接待所产生的酒水费、酒店住宿费等费用纳入公务接待费统计,因此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浮动较大。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8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据为公用经费中“三公”经费预算数,实际2022年我单位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用于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16.08万元,而招商引资专项经费未细化经济科目,因此实际支出数大于年初预算数。领导重视招商引资工作,2022年度加大了外出招商引资考察力度,外出招商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因此实际支出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4万元,上升31.94%,主要原因是领导重视招商引资工作,2022年度加大了外出招商引资考察力度,外出招商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78批次16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4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7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16.15万元,降低49.4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差旅费、广告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72万元,降低44.9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日常水电费、办公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44%。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71.0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2022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
项目 编码 |
50011422T000000125406 |
自评 总分 (分) |
99.96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
财政 处室 |
产业发展科 |
项目 联系人 |
谢文华 |
联系电话 |
15823627693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500 |
171.83 |
171.07 |
99.56 |
10 |
9.96 | |||||||||||
其中: 市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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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关于2021年全市招商投资促进指导性目标计划分解的通知(渝招商促[2021]6号)精神。2021年黔江区目标计划为正式合同额150亿元,其中工业50亿元;到位资金30亿元。 |
2022年黔江区招商引资签约正式合同67个,正式合同额189.85亿元,其中工业项目104.67亿元,到位资金30亿元。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签约合同个数 |
个 |
≥ |
40 |
67 |
100 |
15 |
15 |
|||||||||
工业项目 |
亿元 |
≥ |
30 |
104.67 |
100 |
20 |
20 |
|||||||||
签约正式合同总额 |
亿元 |
≥ |
150 |
189.85 |
100 |
20 |
20 |
|||||||||
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编尽编 |
定性 |
优 |
1 |
100 |
5 |
5 |
||||||||||
资金到位金额 |
亿元 |
≥ |
30 |
30 |
100 |
15 |
15 |
|||||||||
服务企业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 |
101 |
100 |
100 |
10 |
10 |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5 |
5 |
|||||||||
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8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