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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5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房城乡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市住房城乡建委的正确指导下,围绕住建领域中心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持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以公开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政务公开服务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服务范围和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以政府网站专属网页为依托,及时、准确地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府采购、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重大建设项目等政府信息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条,包括动态信息110条,政务公开信息15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法定主动公开7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83条)。办理区长公开信箱来信27件、市住房城乡建委信箱转办23件、12345热线356件、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及区委网信办转办的抖音微博来信85件、区信访办转件23件,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办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依法依规办结,无超期答复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结合职能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根据政务公开责任清单,分版块、分栏目明确责任科室,对公开时效和质量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发布信息高质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动态更新网站各栏目政府信息内容,强化发布法定时限,确保群众对信息的了解熟悉。同时运用市住建委、区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打造立体化公开渠道和为民服务窗口。在重庆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余篇,在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篇。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围绕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住房保障、城市建设、建筑节能等重点任务,在市级区级新闻媒体刊发各类信息共计103篇,不断提高黔江住建工作的影响力。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发布政府信息。坚持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对外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及时响应群众呼声;对内严格要求各科室、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对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同时积极接受政务公开专项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不存在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造成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4年,区住房城乡建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法制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是政务公开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两方面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满足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政务公开的期待,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增强政务公开人员专业化水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满足居民信息公开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区住房城乡建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