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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7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房城乡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公开质量,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按期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有关工作计划、发展规划、统计报告、人事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66条,办理留言回复38条,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完成相关基层领域政务公开栏目标准化设置,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等4个领域信息8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办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结。2022年无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丰富信息资源,优化栏目设置,实现网上便民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效能监察等功能,有效提升了网上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微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5条。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区住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加强对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对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2年,区住房城乡建委对标对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查漏补缺,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重大部署及民生事项力争做到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多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持续推进住房保障、住建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住房城乡建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任务、紧扣强基础抓基层、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紧扣抓保障促落实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