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一)加强领导,监督保障统筹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委年度工作重点予以明确。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保证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落实要求,提高效率。将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融入到日常办公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精简、高效、规范、透明的优势,有力提升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是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通过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机构职能、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住房保障、工作动态、通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政府信息。三是认真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和政府公开信箱回复工作。严格要求经办科室(单位)安排专人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和做好政府公开信箱回复工作。
(三)严格把关,安全高效推进信息公开。在起草公文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标明公文的公开类型,应当公开的必须主动公开,不宜主动公开的要注明依申请公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首先由具体经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委领导决定是否公开。我委在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中,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 |
-1 |
51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2 |
0 |
168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3 |
0 |
6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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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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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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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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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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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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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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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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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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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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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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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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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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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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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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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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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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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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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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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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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存在政务公开不及时、不经常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的重点不突出,公开的范围仍需拓展,内容仍需丰富。
今后,我委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住房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服务人民群众,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出新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