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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人才公寓常态化申请办事指南

日期:2024-12-09

黔江区人才公寓常态化申请办事指南


一、配租对象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年薪收入在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各类人才。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符合我区人才认定标准,在我区工作,本人及配偶未购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指房改售房、单位资助购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三、房源情况

配租小区为聚心花苑人才公寓,项目位于正阳工业园区物流东路与园区路交汇处白家河居民点附近,配置有电梯。户型有单间配套、两室一厅、三室一厅,建筑面积分别分50㎡、100㎡、150㎡,开通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监控等配套服务,配置床、沙发、空调、热水器、厨房、冰箱等配套设施,实施精装修“拎包入住”。

四、租期租金

本次配租的聚心花苑人才公寓,租金标准为4元/㎡/月,物业管理参照我区二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提供管理服务,物管费为1.1元/㎡/月。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供人才公寓续租申请书,经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批同意后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原则上租赁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黔江区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明确的六类引进人才,在黔工作第一年免收租金。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以下证明材料,证明提供原件,证件、证书提供复印件:

1.《黔江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附件2)

2.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结婚证或婚姻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协议;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4.本区无住房承诺书(附件3);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用人单位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及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送区人力社保局2414室初审,并提供申请人员信息表电子档(附件4)。

(三)区人力社保局初审合格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将资料提交至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由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公示。

(四)经复审合格公示的人员公示期结束后,申请人可持区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黔江区人才公寓配租通知书》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领取钥匙。

询电话:区住房城乡建委:023-79239727。



附件:1.《黔江区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试行)》引进人才分类目录

            2.《黔江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

            3.本区无住房承诺书(模板)

            4.申请人员信息表(用人单位提供)

            5.现场照片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