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黔江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黔江建发〔2020〕28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黔江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施工企业、劳务公司:
为充分发挥我区农村建筑工匠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从业水平,为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房建设、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委发〔2018〕1号)、《黔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黔江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农环组发〔2019〕2号)工作部署和《重庆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方案》(渝建〔2018〕249号)要求,我委拟于近期举办黔江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黔江行政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参加培训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60周岁之间,女性在20周岁至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施工管理工作。
(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取得建筑业土建类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建筑工人(高级工以上优先)或土建施工员证书的人员;具有农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施工管理从业经历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业经历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人数
(一)培训时间:2020年4月25-29日。
(二)本期计划培训农村建筑工匠100名。
(三)理论培训地点:黔江区冯家街道办事处寨子。
(四)实作培训地点:黔江区冯家街道办事处寨子。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统计和通知辖区内拟培人员参加培训;各施工企业、劳务公司负责统计和通知拟培人员参加培训。
(二)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4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报名地点:区住房城乡建委质监站518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9245666。
(三)报名资料:农村建筑工匠学员登记表1份、参培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参培人员1寸免冠照3张(红底)、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1份或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四、培训形式及内容
本次培训为脱产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建筑从业基础知识、村镇建筑规划与设计、建筑工程识图、建筑材料知识、房屋构造知识、建筑结构知识、建筑施工技术及组织管理、建筑工程抗震及滑坡知识、农房技术新技术的应用、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通用图集识图等相关知识。
五、培训费用
根据《重庆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方案》要求,本次参培人员培训费、考试费及食宿费用全免。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录入工匠管理系统并发放电子培训合格证书。
(二)参加此次培训人员务必按时到训,并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按要求参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三)请各乡镇街道、各企业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及时统计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学员登记表
2.2020年黔江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名册表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