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第十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黔江建发〔2024〕67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第十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我委对重庆新北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日。
一、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二、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等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8月2日前送区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八路18号
邮 编:409000,联系电话:023-79227651
特此通知
附件:资质审查结果公示表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资质审查结果公示表
序号 |
申报企业 名称 |
申报 资质 |
公示 意见 |
结论 |
1 |
重庆新北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增项)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