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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4-00053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8-16
  • 发布日期 2024-08-16
  • 文件标题 关于同意减免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关于同意减免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同意减免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城市

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请示已收悉。经我委工作人员核查你司提交的第三方水质监测报告和在线监测资料显示符合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GB21908-2008)和中药类制药工业标准水污染物排放(GB21906-2008)标准;同时现场核实污水处理工艺,你司产生的污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入自然水体,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与你司在区环保局办理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00114213902649N001L)内容一致。

鉴于此,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污水处理费减免工作的通知》(渝建排水〔2022〕2号)文件相关规定,同意你司关于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请示事项。同时,减免期内,我委将不定期对你司排水水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若出现超标情况,由我委发出整改通知,并于当月恢复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特此公示



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