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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2-00016
  • 发文字号 黔江建发〔2022〕9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1-29
  • 发布日期 2022-02-08
  • 文件标题 关于2021年度黔江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关于2021年度黔江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黔江建发〔2022〕9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黔江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结果的通报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的《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试行)》(渝建管〔2021〕216号)有关要求,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受检企业共5家。其中,受检建筑施工企业5家,合格0家、部分合格0家、不合格5家(其中含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不合格2家);受检工程监理企业0家,合格0家、部分合格0家、不合格0家(其中含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不合格0家);受检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0家,合格0家、部分合格0家、不合格0家(其中含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不合格0家)。

对部分合格和不合格的企业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相关规定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屏蔽不合格的受检资质信息,企业不得申请不合格的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不合格的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不合格的受检资质。

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受检企业,依法撤回其不合格的受检资质,向企业发送撤回资质告知书,告知书送达5日后无异议的,向企业发送撤回资质决定书,撤回其资质,对外公告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对整改期满整改合格的受检企业,对外发布公告,解除屏蔽。

附件:2021年度黔江区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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