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和非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江建发〔2020〕81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和非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租赁、维保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高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并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建筑工程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0〕6号)、市安全总站《关于开展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建安发〔2020〕18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建安〔2020〕24号)、区住建委《关于开展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江建发〔2020〕53号)等文件要求,深刻吸取今年全国多起建筑起重机械和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惨痛教训,我委于2020年8月3日至8月6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组织开展了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和非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32个,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87台(塔式起重机68台、施工升降机19台),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处,电动吊篮210台,下达整改指令139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停用通知书1份。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项目较往年相比有明显好转,主体责任基本能够认真履职到位,各项目认真开展机械设备自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较好。但也存在少数项目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薄弱、设备或多或少存在安全隐患、排查不到边到位等问题和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特种设备和非特种设备管理,防患于未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日常维护方面
部分项目起重机械和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能严格执行起设备“月检”制度,日常管理维护流于形式,完全依赖安装单位,缺乏专业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控,使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真实情况处于不可控状态。
(二)设备实体方面
1、常见隐患。本次设备专项检查发现多台设备有基础积水现象,企业在设备基础施工阶段未设置固定排水措施,全靠临时抽,严重影响设备基础范围内的检查或判断。发现标节螺栓偏短、螺栓松动情况较为突出,项目没有意识到连接螺丝重要性,存在销轴连接不规范(用铁丝等物代替)、防雷接地破损等情况。
2、机构和零部件运行异常。部分项目塔式起重机滑轮、卷筒钢丝绳防脱装置失效,钢丝绳断丝、断股、润滑不足;后臂围栏破损、栏杆损坏、起重臂滚轮损坏、标节混装等现象依然存在,设备进场验收把关不严,设备“带病”运行,影响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保检修人员安全。
3、安全保护装置失效。部分受检项目塔式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高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小车断绳保护装置等重要安全装置失效等问题较多,维保不到位,自查走形式,企业主体责任履职仍不到位,致使项目起重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人为破坏安全装置情况发生。
4、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表现为施工升降机层门损坏未及时修补换新,部分层门下部间距、吊笼门与平台间距过大;塔式起重机基础防护围栏未完全封闭,设备上材料及垃圾堆积较多未及时清理,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5、安全技术措施不严谨。部分项目参建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技术规程》(JGJ 19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等规定,做好起重机械和非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工作;审批意见模糊、审批日期空缺、签字确认不规范;方案内容与现场实体存在“两张皮”现象;非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不到位。
三、问题处理意见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黔江区妇联幼儿园教学楼项目(渝QJ-T00129)、黔江区青杠小学改扩建项目(渝QJ-T00287)、黔江区黔江初级中学校恒大分校新建工程2#楼项目(渝QJ-T00272)、黔江区民族职教中心二标段项目(渝QJ-T00294)、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迁建主体工程二标段项目(渝QJ-T00303)中邮黔江区分公司综合邮件处理中心项目(渝JL-T00543)、板栗山安置房项目二标段6#项目(渝QJ-T00193)、板栗山安置房项目二标段6#项目(渝QJ-T00244)、黔江恒大名都ZY-A32-1/01地块16#楼项目(渝QJ-T00312)、黔江恒大名都ZY-A32-1/01地块12#楼项目(渝QJ-T00367)、中科·中央公园四组团3#楼项目(渝QJ-S0296)11个项目给予小额处罚1000元。对本次检查中发现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50万头猪肉食品基地配套子项目(渝QJ-T00198)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同时立案实施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防风险
建筑机械安全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企业(项目部)要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安装、检测、验收、维保、使用、拆除等规范程序,杜绝违法违规安装、使用;层层落实企业负责人月检、项目经理周检、安全员(机电类、设备管理员)日检制度,做到维保单位维保人员对机械设备点对点维保,防设备“带病运行”,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做到机械设备安拆、使用人证相符,扎实提升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管理水平。
(二)重整改
提高安全管理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起重设备管理,坚决做到进场把关严格,自查实事求是,整改到边到位。一般隐患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暂停使用或安全拆除,并要求项目落实专人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形成严格的闭环台账。杜绝小问题引起大事故,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
(三)立长效
1、各企业(项目)要强化配置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加强起重机械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把起重机械和非特种设备检查、维保全部纳入“日、周、月”检查重点,安拆过程监理旁站监理,加强巡视,安全员全程跟踪。
2、我委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相结合,持续用力、精准发力,对我区建筑起重机械和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执法检查固化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深化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和非特种设备管控长效机制。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