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住房城乡建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区住房城乡建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5-00037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5-03-18
  • 发布日期 2025-03-1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建设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报表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建设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报表

重庆市黔江区建设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辅助性工作,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等工作,参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城乡建设档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档案的管理工作;档案管理目录报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档案查询服务;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档案室为区住房城乡建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4个业务办公室:综合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档案科,职工25人,管理城乡建设档案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9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6.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18.01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机构改革,执法支队与档案室合并新成立建设事务中心,我单位人员增加22名,人员类相关支出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96.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18.01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机构改革,执法支队与档案室合并新成立建设事务中心,我单位人员增加22名,人员类相关支出预算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6.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36万元,较去年增加51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36万元,较去年增加518.01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机构改革,执法支队与档案室合并新成立建设事务中心,我单位人员增加22名,人员类相关支出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是区住建委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本年度无单独项目预算。

我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较上年增加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机构改革,执法支队与档案室合并新成立建设事务中心,原执法支队2辆公务用车转入我单位。主要用于本单位2辆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及日常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是区住建委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本年度无单独项目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开联系人:李倩           电话:023-79223092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相关附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