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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4-00020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4-02-28
  • 发布日期 2024-02-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含二级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报表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含二级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报表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承担规范全区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勘察、设计市场责任;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监督实施全区城镇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和市政设施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区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全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法治科)、城市建设科、消防科、村镇建设科、人事财务科。5个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工程事务中心、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档案室、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88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26.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58.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应明确来源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84.3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84.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885.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58.75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01.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84.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81.3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26.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6.76万元,比2023年增加45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4.09万元,比2023年增加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正常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372.67万元,比2023年增加44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专项补助项目及一般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等增加,主要用于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城镇污泥运输和处置、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8.49万元,比2023年增加131.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类项目增加,主要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及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23年减少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23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重庆市黔江区民防(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职能职责划转至区发改委,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减少1个,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2023年减少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重庆市黔江区民防(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职能职责划转至区发改委,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减少1个,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2.66万元,比上年减少7.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28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倩  联系方式: 023-7922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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