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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4-00068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4-09-12
  • 发布日期 2024-09-1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套设施建设、维修维护、审核配租及住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相关年度计划工作;宣传贯彻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拟定住房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做好全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承担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与房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区房屋交易管理事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审核配租室、工程管理室、住用事务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单位主要包括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891.00万元,支出总计4891.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2.34万元,增长426.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程项目增加,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人才公寓建设,廉租房提档升级改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89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2.34万元,增长426.67%,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1.0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89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2.34万元,增长426.67%,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5.36万元,占6.45%;项目支出4575.63万元,占93.5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91.0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62.34万元,增长426.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程项目增加,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人才公寓建设,廉租房提档升级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2.34万元,增长426.67%。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5.41万元,增长83.49%。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2.34万元,增长426.67%。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5.41万元,增长83.49%。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45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卫生健康支出17.78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城乡社区支出252.58万元,占5.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3万元,增长9.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4)住房保障支出4587.20万元,占93.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4.48万元,增长92.52%,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3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1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降低办公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实物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28.42%,主要原因是培训活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耗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对部门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576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

附件: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及维修整改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自评表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9728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已送审

项目名称:

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项目编码:

50011423T000003490597

自评总分:

80.00



项目主管部门:

402-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006-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陈彦君

联系电话:

7923972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2,260,000.00


14,310,000.00


0.00




其中:财政拨款



12,260,000.00


14,310,000.00


0.00

0

1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



12,260,000.00


14,310,000.00


0.00

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主要用于公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的管理和维修维护。

主要用于公共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的管理和维修维护。

完成廉租房小区安全隐患排查、维修整改、即坏即修6000元/月,全年完成维修整改后公租房配租624套。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管房套数

万套

10000

10000

0

100

20

20


物业管理套数

开展宣传活动

2

1

50

0

10

0


公廉租住房宣传活动

全年摇号配租次数

1

1

0

100

20

20



廉租房维及时修整改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可持续整改后用于出租

10000

10000

0

100

20

20



满意度

%

95

100

5.26

100

10

10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已送审

项目名称:

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及维修整改项目

项目编码:

50011423T000003292915

自评总分:

99.97



项目主管部门:

402-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006-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曹若兵

联系电话:

79239727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27,046,000.00


27,046,000.00


26,986,620.00




其中:财政拨款



27,046,000.00


27,046,000.00


26,986,620.00

99.78

10.00

9.97

一般公共预算



27,046,000.00


27,046,000.00


26,986,620.00

99.78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政策依据:黔财建〔2022〕63号
资金用途: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智慧系统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维护维修整改等。
计算标准:参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及维修整改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对2022-2025年拟建设工程进行估算。

政策依据:黔财建〔2022〕63号
资金用途: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智慧系统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维护维修整改等。
计算标准:参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及维修整改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对2022-2025年拟建设工程进行估算。

完成人才公寓(二期、三期)工程改造并验收投入使用;完成聚心花园、舒心家园等6个小区视频监控安装;完成聚心花园廉租房小区1165套天然气安装。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0

100

30

30



廉租房维及时修整改率

%

100

100

0

100

30

30



质保期内维修整改率

%

50

50

0

100

10

10



质保期外维修整改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维修整改满意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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