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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3-00088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9-07
  • 发布日期 2023-09-0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承担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套设施建设、维修维护、审核配租及住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相关年度计划工作;宣传贯彻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拟定住房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做好全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承担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与房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区房屋交易管理事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内设4个职能科室:财务综合科、租赁管理科、工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单位主要包括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928.66万元,支出总计928.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48万元,降幅51.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92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48万元,降幅51.94%,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减少,收入相应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66万元,占比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92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48万元,降幅51.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程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92.7万元,占31.52%;项目支出635.96万元,占68.4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7.32万元。较上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06.96万元,降幅51.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拨款较上年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48万元,降幅51.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48万元,降幅51.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49万元,占0.7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卫生健康支出14.24万元,占0.4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城乡社区支出483.62万元,占13.8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403.31万元,占11.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8.19万元,降幅87.5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5万元,涨幅16.49%,主要原因是2022年职工增加及目标绩效等工资福利调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公用经费2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万元,降幅12.98%,主要原因是2022年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等单位日常运行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635.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完成情况较好,开展项目成效显著。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我中心绩效自评表,2个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表1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部门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住房保障领域专项整治整改项目

项目编码:

50011423T000003077933

自评总分:

94.90



项目主管部门:

402-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006-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陈彦君

联系电话:

7923972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5,000.00

35,000.00

17,171.00




其中:财政拨款

35,000.00

35,000.00

17,171.00

49

10.00

4.9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公(廉)租房转租转借清理专项整治工作并达到一定效果。

开展转租转借宣传2次;建立网上申报系统并投入使用。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开展宣传活动

1

1

0

100

40

40




整理公(廉)租房档案

8000

8000

0

100

10

10




宣传展板、DM单形式

1

1

0

100

20

20




公租房网上申报系统运行正常


定性

1

0

100

10

10




添置公租房管理系统设备


定性

1

0

100

10

10




表2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部门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2021年廉租住房预算资金

项目编码:

50011422T000002198173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402-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006-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陈彦君

联系电话:

7923972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767,410.14

352,410.14

352,410.14




其中:财政拨款

767,410.14

352,410.14

352,410.14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智慧系统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维护维修整改等。

廉租房维修即坏即修350套,约35万元,达到配租标准。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0

100

30

30




廉租房维及时修整改率

%

100

100

0

100

30

30




质保期内维修整改率

%

50

50

0

100

10

10




质保期外维修整改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维修整改满意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922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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