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承担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套设施建设、维修维护、审核配租及住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相关年度计划工作;宣传贯彻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拟定住房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做好全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承担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与房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区房屋交易管理事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内设4个职能科室:财务综合科、租赁管理科、工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单位主要包括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932.14万元,支出总计1932.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7.6万元、降幅66.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93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8.8万元,降幅66.98%,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减少,收入相应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2.14万元,占比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3.6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93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8.8万元,降幅66.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程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57.21万元,占13.31%;项目支出1674.94万元,占86.6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68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拨款减少,实现收入较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64.28万元。较上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18.8万元,降幅66.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拨款较上年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8.8万元,降幅66.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度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3.68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8.8万元,降幅66.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68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度减少,实现支付较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01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4万元,涨幅27.4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3.44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万元,涨幅18.52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3)城乡社区支出202.48万元,占1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3万元,涨幅20.34%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1688.22万元,占87.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7.16万元,降幅1516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万元,涨幅20.9%,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工增加及目标绩效等工资福利调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公用经费2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万元,降幅4.9%,主要原因是2021年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等单位日常运行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0.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幅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增幅2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培训费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日常继续教育培训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幅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幅20%。
公务接待费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6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完成情况较好,开展项目成效显著。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表1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工程 | ||||
主管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委 |
实施单位 |
鸿庄公司、博通公司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88 | ||||
其中:市级补助 |
1588 | ||||
地方资金 |
0 | ||||
其他资金(包括结转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工程费用及相关费用,2021年度物业管理费、即坏即修费。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工程 |
1462.77 | ||
物业管理费 |
100.00 | ||||
即坏即修工程费 |
25.23 | ||||
质量指标 |
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工程 |
合格 | |||
物业管理费 |
合格 | ||||
即坏即修工程费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工程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
即坏即修工程费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总投资1588 |
完成1588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拟投资1588 |
全部完成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入住群众幸福感 |
达预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0%以上 | ||
表2
专项(项目)名称 |
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工程 | ||||
主管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委 |
实施单位 |
鸿庄公司、城投集团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03 | ||||
其中:市级补助 |
1103 | ||||
地方资金 |
0 | ||||
其他资金(包括结转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2021年度拟使用278万元用于入住小区安全隐患整治、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升级提档工程、2022年使用825万元用于人才公寓房改造工程、7个小区视频监控建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公共租赁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
278 | ||
人才公寓房改造工程 |
600 | ||||
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升级提档工程 |
100 | ||||
公共租赁住房雪亮工程 |
125 | ||||
质量指标 |
公共租赁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
合格 | |||
人才公寓房改造工程 |
合格 | ||||
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升级提档工程 |
合格 | ||||
公共租赁住房雪亮工程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公共租赁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
其余3项工程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总投资1103 |
完成1103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拟投资1103 |
全部完成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入住群众幸福感 |
达预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0%以上 | ||
2.绩效自评报告
黔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资金绩效自评综述:为促进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目标。根据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报送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通知》(渝财综〔2022〕1号)有关要求,我区组织对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资金拨付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共到位资金2691万元。其中:下达2021年廉租住房预算资金1588万元,下达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市级补助资金1103万元。
2.资金支付情况。2021年共支付廉租住房预算资金支付1511.26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1.公租房建设情况。我区2021年无新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任务,无购买、改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无新竣工任务,主要持续完善柳林湾等16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维修整改工程建设。
2.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我区2021年计划发放租赁补贴180户,实际发放220户。
3.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利用存量公租房房源进行改建,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182套。
4.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四制”,工程质量均为合格;年初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配租计划;建设信息和配租信息在区政府相关网站公开;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公开。
(三)项目效益情况
按照绩效工作目标要求,2021年我区需持续完善16个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及维修整改,发放180户租赁补贴,实际完成情况为:
发放租赁补贴220户42.13万元。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因房租高,租不起房的现实困难,降低生活成本,提高生活质量。
自评总体情况及效益分析说明
(一)自评总体情况。一是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主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无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高效。二是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建设监管严格坚持“四制”, 即法人负责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未发现项目质量问题。项目建设、配租等任务完成较好。
(二)效益分析说明。一是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2021年新配租入住 1062户,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户均住房面积约45平方米,改善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状况。二是提高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廉租房建设缓解了低收入者的经济压力,提高了生活品质。按照我区房屋租赁市场行情,社会出租房屋约需10元/平方米,而廉租房的租金仅1元/平方米,租住廉租房每平米可节约9元/月。按照40平方米的廉租房测算,每月可节约360元用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三是增加了群众的幸福感。通过调查了解到,低收入住户普遍认为入住廉租房不仅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更是帮他们获得了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安全感、获得感。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922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