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住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建档案管理;宣传和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单位构成。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消防科、人防科(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村镇建设科。6个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工程事务中心;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档案室;重庆市黔江区民防(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1个行政单位: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个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建筑工程事务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档案室;重庆市黔江区民防(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四)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757.57万元,支出总计14579.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21.91万元、降幅53.65%,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757.57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1.52万元,降幅51.76%,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程项目支出减少,收入相应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2.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55.42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67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96.49万元,降幅53.1%,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程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74.51万元,占22.98%;项目支出3601.81万元,占77.0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8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5.42万元,降幅54.8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工程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57.57万元。较上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821.91万元,降幅53.6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工程项目款较上年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24.46万元,降幅73.1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工程项目款较上年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8.9万元,涨幅69.7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438.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6.11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50.38万元,降幅52.4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工程项目款较上年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2.86万元,涨幅126.63%。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拨款追加项目建设资金2612.8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8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0.96万元,降幅41.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工程项目较上年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防支出4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万元,涨幅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资金指标4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5.48万元,占3.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46万元,涨幅71.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及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55.34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1万元,涨幅68.5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4)节能环保支出1280.75万元,占27.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9.85万元,降幅58.02%,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指标调剂出本单位。
(5)城乡社区支出811.16万元,占17.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69万元,涨幅15.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程项目指标。
(6)农林水支出478.03万元,占1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8.03万元,涨幅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指标。
(7)住房保障支出1805.1万元,占3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68万元,涨幅9.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程项目指标。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6.5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万元,涨幅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程项目指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22万元,涨幅21.04%,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工目标绩效等工资福利调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公用经费11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6万元,降幅7.25%,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及金额。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单位日常运行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2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2.48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项目较上年减少。本年支出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11万元,降幅99.86%,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项目较上年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17.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6万元,降幅22.9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8万元,涨幅3.4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大幅减少,本年度接待费恢复正常水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6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4万元,下降21.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万元,降幅8.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出行范围。
公务接待费3.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万元,下降29.3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3万元,涨幅154.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大幅减少,本年度接待费恢复正常水平。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车购置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3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3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6万元,降幅7.25%,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支出成本。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涨幅40%,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组织召开会议较少,本年度略有增多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万元,降幅51.8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厉行节约,杜绝不必要的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3.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7.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7.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97%。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单位运行所需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完成情况较好,开展项目成效显著。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部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资金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 ||||
300 |
300 |
300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盛黔污水处理厂及新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运输至弘扬水泥厂进行焚烧 |
对盛黔污水处理厂及新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运输至弘扬水泥厂进行焚烧 |
已对盛黔污水处理厂及新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全部运输至弘扬水泥厂进行焚烧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 |
未完成的原因 | |
服务质量达标率 |
% |
≥ |
100 |
无 |
100 |
40% |
40 |
是 |
|||
购买服务完成率 |
% |
≥ |
100 |
无 |
100 |
30% |
30 |
是 |
|||
服务对象覆盖率 |
% |
≥ |
100 |
无 |
100 |
10% |
10 |
是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8 |
无 |
98 |
10% |
10 |
是 |
|||
说明 |
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922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