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承担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套设施建设、维修维护、审核配租及住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相关年度计划工作;宣传贯彻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拟定住房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做好全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承担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与房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区房屋交易管理事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内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审核配租室、工程管理室、住用事务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单位主要包括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042.01万元,支出总计5687.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80.53 万元、降幅38.61%,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04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1642.15万元,降幅44.57%,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款减少,收入相应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2.01万元,占比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808.9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68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2.72万元,增幅13.87%,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程项目支出增多。其中:基本支出218.01万元,占3.83%;项目支出5469.25万元,占96.1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73.25万元,降幅87.5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财政拨款减少,实现收入较少,资金结转至下年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50.94万元。较上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74.53万元,降幅38.5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财政拨款较上年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2.15万元,降幅44.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度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08.9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2.72万元,降幅13.8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73.25万元,降幅96.3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上年度减少,实现支付较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6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9万元,涨幅199.5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1.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3)城乡社区支出174.35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万元,降幅0.82%。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0.15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万元,增幅1.44%。
(5)住房保障支出5480.13万元,占96.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0.13万元,涨幅54.3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程项目指标及上年结转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8万元,涨幅63.22%,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目标绩效等工资福利调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公用经费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8万元,增幅57.12%,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等单位日常运行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降幅5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降幅50%。
公务接待费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82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完成情况较好,开展项目成效显著。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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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工程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工程 |
联系人及电话 |
尹海,79239726 | ||||
主管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委 |
实施单位 |
区城投集团、鸿业集团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24 |
1824 |
100% | ||||
其中:上级资金 |
1824 |
1824 |
100% | ||||
本级资金 |
0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4个项目新建天然气安装、3个项目完善配套基础设施、1个项目供水问题改造、1个小区空置房源改造、9个小区维修整改,续建2019年度实施的2个项目。发放租赁补贴318户。 |
持续完善11个项目附属配套、9个小区超出质保期房屋维护维修整改;发放租赁补贴724户97.2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天然气配套工程 |
587.972 |
587.972 |
无 | ||
附属配套工程 |
470 |
470 |
无 | ||||
空置房屋改造及维修整改工程 |
548 |
548 |
无 | ||||
质量指标 |
天然气配套工程 |
合格 |
合格 |
无 | |||
附属配套工程 |
合格 |
合格 |
无 | ||||
空置房屋改造及维修整改工程 |
合格 |
合格 |
无 | ||||
时效指标 |
天然气配套工程 |
12月底完工 |
按时完成 |
无 | |||
附属配套工程 |
12月底完工 |
按时完成 |
无 | ||||
空置房屋改造及维修整改工程 |
12月底完工 |
按时完成 |
无 | ||||
成本指标 |
天然气配套工程 |
587.972 |
587.972 |
无 | |||
附属配套工程 |
470 |
470 |
无 | ||||
空置房屋改造及维修整改工程 |
548 |
548 |
无 | ||||
…… |
|||||||
效 |
经济效益 |
天然气配套工程 |
587.972 |
587.972 |
无 | ||
附属配套工程 |
470 |
470 |
无 | ||||
空置房屋改造及维修整改工程 |
548 |
548 |
无 | ||||
社会效益 |
天然气配套工程 |
587.972 |
587.972 |
无 | |||
附属配套工程 |
470 |
470 |
无 | ||||
空置房屋改造及维修整改工程 |
548 |
548 |
无 | ||||
生态效益 |
天然气配套工程 |
587.972 |
587.972 |
无 | |||
附属配套工程 |
470 |
470 |
无 | ||||
空置房屋改造及维修整改工程 |
548 |
548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天然气配套工程 |
合格 |
合格 |
无 | |||
附属配套工程 |
合格 |
合格 |
无 | ||||
空置房屋改造及维修整改工程 |
合格 |
合格 |
无 | ||||
……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天然气配套工程 |
100% |
100% |
无 | ||
附属配套工程 |
100% |
100% |
无 | ||||
空置房屋改造及维修整改工程 |
100% |
100% |
无 | ||||
……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
黔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资金绩效自评综述:为促进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目标。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黔财预〔2021〕7号)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对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确保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充分使用、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应保尽保,我委对全区建成房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廉租房转为公租房使用房源存在未通气、设施设备配备简陋,附属配套等未达公租房配备标准,但按公租房标准收取租金,造成入住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大,多次联名书面反映,要求按公租房标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个别小区房源设计户型不能满足现实需求而长期空置;部分小区无围墙、无门卫室,安全隐患大;部分入住房源超过质保期存在屋面、卫生间、阳台渗漏,外墙漆(保温层)脱落等。为尽快解决以上问题,我委牵头邀请专业设计单位对拟建设项目通过现场论证,结合到位资金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整改实施方案》,并完成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并经四届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0年共到位资金1824万元。即:下达以前年度清算及 2019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持廉租住房建设预算资金182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0年共支付资金1660.32万元,支付率91.03%。即: 2019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持廉租住房建设预算资金支付1660.3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实行项目专账、专户,双控管理,统筹使用。区住房保障中心与建设业主单位设立“双控专户”,区住房保障中心严格按经区政府审定的建设实施方案拟定资金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并下达资金到项目专户,住保中心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把关,双控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年项目资金无截留、挪用,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区2020年无新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任务,无购买、改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度主要实施4个项目新建天然气安装、3个项目完善(新建)配套基础设施、1个项目供水问题改造、1个小区空置房源改造、9个小区维修整改,续建2019年度实施的2个项目。我区2020年计划发放租赁补贴318户,实际发放发放租赁补贴724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绩效工作目标要求,2020年度主要实施4个项目新建天然气安装、3个项目完善(新建)配套基础设施、1个项目供水问题改造、1个小区空置房源改造、9个小区维修整改,续建2019年度实施的2个项目。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持续完善11个项目附属配套、9个小区超出质保期房屋维护维修整改;发放租赁补贴724户、97.2万元,超原数量指标完成。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均达到质量要求,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3)时效指标。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因房租高,租不起房的现实困难,降低生活成本,提高生活质量;完善了小区基本附属功能,降低了物业管理成本,更加有利于后期管理。
(4)成本指标。项目严格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建设,成本控制在预期。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2020年新配租入住 1433 户,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户均住房面积约45平方米,改善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状况。
(2)提高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廉租房建设缓解了低收入者的经济压力,提高了生活品质。按照我区房屋租赁市场行情,社会出租房屋约需10元/平方米,而廉租房的租金仅1元/平方米,租住廉租房每平米可节约9元/月。按照40平方米的廉租房测算,每月可节约360元用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
(3)生态效益。对相关小区进行修缮、改造和综合整治,能够有效改善片区安居环境条件,实现公租房小区安全、干净、整洁、有序。项目实施在解决群众生活居住基本需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质,促进城市修补,助推城市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4)可持续影响。一是提供了就业机会。在项目的带动下,黔江区建筑、运输等行业得到发展,为当地农民工提供了就近务工机会,增加了农民工的收入。二是改善了城市整体居住环境。通过小区改造,群众家庭住房的安全性能、外观设计、房屋结构、卫生设施、房屋面积、居住环境等都有明显改善,城区布局更合理,功能更完善,市容更美观,有利于黔江区“三大建设”的顺利推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调查了解到,低收入住户普遍认为入住廉租房不仅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更是帮他们获得了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随着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带动和引导了地方加大投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2020年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财政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四制”,工程质量均为合格;年初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配租计划;建设信息和配租信息在区政府相关网站公开;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公开。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财政资金自我绩效评价为良。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自评工作的经验。一是资金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主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无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高效。二是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建设监管严格坚持“四制”, 即法人负责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未发现项目质量问题。项目建设、配租等任务完成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1、后期管理难度较大。小区分散,管理成本高;廉转公使用房屋提档升级投入大。
2、配套设施不完善。小区周边金融网点、医疗、教育、农贸市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
(三)建议
1、拓展筹资渠道,确保资金到位。一是国市继续加大解决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力度,加快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市政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引导社会捐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捐资用于项目建设,逐步形成全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氛围。
2、建立健全机制,保障后续运行。进一步完善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能职责,建立部门间的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切实补齐公共租赁住房城市配套功能短板,解决配租、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以房养房”机制。资金筹集以租金收入为主,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土地出让收益安排为辅,保障廉租房、公租房的后续运行,建立以房养房机制,对大宗维修及设备更换采取“一事一议”制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922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