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抓好统筹协调。一是着力推动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实施后,区政府办公室党组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根据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拟定学习重点印发全区各级各单位,有力保障新《条例》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二是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渝府办发〔2019〕71号),结合黔江区工作实际,组织相关单位明确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印发《2019年黔江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黔江府办发〔2019〕38号);调整充实重庆市黔江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导各乡镇(街道)、承担行政职能的区级部门,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68份,并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集中公开,全面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提升。
(二)围绕重点领域公开,助推政策落实。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企业减负、惠民利民、财政奖补、招标投标等“五类政策”信息清理,并在区政府网站建立专栏集中展示,公开“五类政策”、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公益事业等重要领域信息1064条。二是深化预决算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公开全区106个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决算情况,103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情况,公开全区239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开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重点专题建设公开。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开设“2019黔江两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神文明创建”“生态环保督察”等重大专题10个,发布专题信息1000余条,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规范公开申请办理,维护公众利益。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建立健全现场提交、邮政寄送、网络提交、传真申请等四种申请方式及办理程序,切实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区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含上年结转1件),完成答复10件(1件结转下年办理),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看,邮寄方式8件,网络提交2件。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
(四)狠抓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信息质量。一是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加大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建立网站历史信息滚动更新机制,增强网站时效性、准确性,发布各类信息6581条,网站日均访问量保持1.2万人次以上。二是推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全面清理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建立台账信息,对长期不更新、内容不规范的107个账号按照程序进行注销,对保留的51个账号实行定期检查、定时提醒、跟踪督办。三是强化互动交流沟通渠道。将政府网站作为问政于民重要手段,规范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渠道建设、管理和留言回复工作。2019年,公开信箱收到市民来信422件,回复办结419件,办结率达99.3%,群众满意度达98.8%;接听处理公开电话8200余次,市长公开电话接通率保持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7 |
17 |
13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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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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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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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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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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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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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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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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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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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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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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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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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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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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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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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1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1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是新旧《条例》执行的衔接之年,区政府办公室带头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不够;二是推进政务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分类欠科学;三是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监管措施不多。针对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改进。
(一)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以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为契机,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专门科室,明确工作人员,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通过督促各单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协助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等,持续加强本区域内各单位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清理招商引资、企业减负、财政奖补等与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细化政务信息分类,增强检索、获取的便利性,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拓展传播渠道,加强全区重大事项、工作动态的报道宣传工作,扩大社会知晓度,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持续开展重点督查。围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要求,通过“周检查、月考核、季通报”的工作方式,全面开展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着力解决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服务不实用、互动回应差”等问题,切实维护政府对外公众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三个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单位,区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的工作要求,督促其认真区分衔接党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