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负责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驻外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五)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驻外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和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七)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举办的全区性大型活动。
(八)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九)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十)负责外事工作宏观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负责处理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十一)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以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十二)牵头负责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科(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承办全区综合性大型会议和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文秘、制度管理、公文管理、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统筹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第二协作组日常工作;做好机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工作纪律、思想教育以及宣传、统战、政法、群团、综合治理、妇儿、工青、帮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第一秘书科。负责承办区政府党组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长主持的其他重要会议及活动;负责联系区长和区政府重要活动的政务接待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牵头办理和联系审计、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文、会、事;负责统筹区政府综合性重大会议和活动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第二秘书科。负责办理发展改革、粮食、财政、税务、国资监管、金融、人武、统计、机关事务、行政学院、"一带一路"、能源等方面的文、会、事和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第三秘书科。负责办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妇女儿童、保密、残联、老龄、文史、修志及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方面的文、会、事和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第四秘书科。负责办理工业和信息、交通、大数据应用发展、通信管理、电力、燃气、煤炭供应、卷烟生产、生态环境、民营经济、科技、外国专家管理、海事、招商投资促进、军民融合、中小微企业、科协、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文、会、事和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第五秘书科。负责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人民防空、消防救援、征地拆迁、规划设计等方面的文、会、事和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第六秘书科。负责办理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开发、供销、烟草、气象等方面的文、会、事和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第七秘书科。负责办理民政、商贸物流、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外经外贸、海关、广播电视、中新示范项目、文联、公安、司法行政、教育矫治、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监委、法院、检察院、国安、武警、监狱、高速执法等方面的文、会、事和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督查室。负责督办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办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负责督办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等专项工作推进情况;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承担区政府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的联络服务工作,协调督办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区政协通报区政府工作有关事项;协调督办落实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区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协调督办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调研政府工作落实情况和区政协履职成果转化工作;协调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工作;全面参与督查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政务服务科。负责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文、会、事;负责督办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等重大改革事项;指导协调全区政务值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政务公开科。承担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信息科。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编发信息刊物,定期通报信息采用情况;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归口管理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外事科。负责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及文、会、事;负责本区外事、港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审批管理;协助办理全区重要涉外事务和本区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有关手续;负责接待来本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友好人士;负责开展对外文化宣传与交流,传播民族和地方优秀文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行政科。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食品卫生、公共节能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统筹区政府重要政务接待工作和区政府办公室各项政务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干部职工工资以及岗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