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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5-00023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5-04-08
  • 发布日期 2025-04-0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3.负责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5.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7.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举办的全区性大型活动。

8.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9.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10.负责外事工作宏观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负责处理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1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以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12.牵头负责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工作制度。

13.统筹协调全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配合中央在黔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区内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处置工作;协助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区内地方金融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金融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协同中央在黔金融管理部门研判分析全区金融形势;牵头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板块市级考核、经济证券化水平提升考核;协调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政策落实;负责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发展、金融对外开放和在黔数智化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和产品开发;负责基金初审备案相关工作;牵头地方债务降成本,协调联系金融机构支持区属国企融资化债;负责联系保险机构,开展保险综合评价、政策兑现、其他服务等。

14.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本级)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第七秘书科、督查室、政务服务科、政务公开科、信息科、外事科、行政科、金融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7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0.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2.7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31.49万元,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增加10.84万元,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增加70.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7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6.4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8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2.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2.3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0.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0.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0.28万元,比2024年增加11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5万元,比2024年增加42.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薪金,职工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8.78万元,比2024年增加7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时代政务公开、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重点工作及项目督查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区政府各类会议召开、新时代政务公开、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重点工作及项目督查等重点工作支出。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4.84万元,比上年增加10.84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职工人数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8.7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霁鹏 联系方式:(电话:023-7922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