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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3-00026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02-23
  • 发布日期 2023-02-2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3.负责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5.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举办的全区性大型活动。

7.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8.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我区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负责协助区领导处理涉外港澳事务。

9.牵头负责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工作。

10.负责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负责督办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等重大改革事项;

11.负责牵头组织区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牵头组织或参与向国市领导同志的工作汇报和区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对黔江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协调政府系统调研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展专题研究。跟踪研究国市发展形势,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加强与市政府研究室的沟通联系,开展市内外政府决策咨询部门的工作交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承担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第七秘书科、督查室、政务服务科、政务公开科、信息科、外事科、行政科。

2.黔江区人民政府研究中心,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三个科室,分别为经济发展科、社会事业科、专题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8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9.9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53.71万元,公用经费收入减少31.55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2.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8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5.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9.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2.1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2.2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1.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1.95万元,比2022年增加9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86万元,比2022年增加122.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42.09万元,比2022年减少22.22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费支出减少22.9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区长办公会以及区政府其他各类专题会议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1.06万元,比上年减少31.55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公用经费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2.0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霁鹏,联系电话:023-7922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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