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1-00005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4-28
  • 发布日期 2021-04-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3.负责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5.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举办的全区性大型活动。

7.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8.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我区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负责协助区领导处理涉外港澳事务。

9.牵头负责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工作。

10.负责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负责督办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等重大改革事项;

11.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黔江委办发〔2019〕21号)要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第七秘书科、督查室、建议提案科、政务服务科、信息科、外事科、行政科。

2.黔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更名为黔江区人民政府研究中心,为黔江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三个科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组织区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牵头组织或参与向国市领导同志的工作汇报和区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对黔江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协调政府系统调研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展专题研究。跟踪研究国市发展形势,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加强与市政府研究室的沟通联系,开展市内外政府决策咨询部门的工作交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8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7.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7.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71.1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36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8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5.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1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7.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7.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7.21万元,比2020年减少1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1万元,比2020年增减少10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万元,比2020年减2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重大课题调研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区长办公会以及区政府其他领导主持召开的其他各类专题会议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454.23万元,比上年减少30.7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霁鹏  联系方式:023-7922606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