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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8870450/2023-00076
  • 发文字号 黔江应急发〔2023〕34号
  •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 成文日期 2023-08-29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资金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资金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黔江中学:

7月8日11时,我区首次启动防汛II级应急响应,7月25日11时30分,再次启动防汛II级应急响应。响应启动后,各乡镇街道迅速行动、强化应急值守、紧盯重点部位、落实落细措施、提前转移避险,守住了“不死人”底线,但仍造成30个乡镇街道37220人受灾、紧急避险转移677人,直接经济损失3668万元。同时,各乡镇街道防汛设施、防洪薄弱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不同程度险情,急需排危除险。

为此,我局及时与财政局协商,并报请区政府同意,决定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6万元,其中渝财建〔2021〕352号130万元、渝财建〔2021〕353号130.66万元、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洪涝灾害资金45.34万元。主要用于洪涝、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排危除险、添置抢险救灾设备等,进一步夯实防灾减灾基础。

请各单位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排危除险、设备添置等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自然灾害资金使用原则和范围,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不扩大范围,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察、审计。

附件:黔江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下达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829

(联系人:防灾减灾办王珍儒,联系电话:18908272207;人事财务科张丹,联系电话:13628343159

附件:

黔江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下达计划表

乡 镇街 道

(渝财建〔2021〕352号)(万元)

(渝财建〔2021〕353号)资金(万元)

2023年资金(万元)

小计(万元)

地灾

洪涝

黔江区

130

130.66

36

9.34

306

城东街道

10

10

城南街道

5

0.66

4.34

10

城西街道

10

10

正阳街道

10

10

舟白街道

10

10

小南海镇

10

10

冯家街道

10

10

邻鄂镇

10

10

阿蓬江镇

10

10

石会镇

10

10

黑溪镇

10

10

黄溪镇

10

10

黎水镇

10

10

金溪镇

10

10

马喇镇

10

10

濯水镇

10

10

石家镇

10

10

鹅池镇

5

5

10

中塘镇

10

10

蓬东乡

10

10

沙坝镇

10

10

乡 镇街 道

(渝财建〔2021〕352号)(万元)

(渝财建〔2021〕353号)资金(万元)

2023年资金(万元)

小计(万元)

地灾

洪涝

白石镇

10

10

太极镇

10

10

白土乡

10

10

金洞乡

10

10

五里镇

10

10

水市镇

10

10

杉岭乡

10

10

水田乡

10

10

新华乡

10

10

黔江中学

6

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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