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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8870450/2024-00073
  • 发文字号 黔江防指〔2024〕16号
  •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 成文日期 2024-08-05
  • 发布日期 2024-08-0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8514时,市防指针对黔江等11个区县启动防汛III级应急响应。根据市减灾委《关于切实加强“七下八上”关键期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渝减委〔20245号)工作要求,结合气象测报,85日白天至夜间,我区部分乡镇街道将出现50-80毫米降水,目前黑溪白合站点已经降水23.7mm

根据渝减委20245号、渝汛指〔202432号和《重庆市黔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决定于851530分启动防汛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七下八上”关键期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渝减委〔20245号)文件要求,在响应启动期间亲自坐镇辖区调度指挥,确保政令畅通。

二、强化统筹协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前预置应急力量和物资,做好断路、断网、断电情况下抢险救灾的充分准备,全力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监测预警。要持续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保障应急通信畅通,全面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预警发布和“叫应”机制,强化应急响应刚性约束,构建预警、响应、反馈核实工作闭环,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到快速响应、应转尽转。

四、紧盯防范重点。要落实山洪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要求,盯紧切坡建房、河道工地、旅游景区、山区民宿等易出险区域,特别是阿蓬江流域超保情况,严防出现人员伤亡。

五、全面巡查排查。要加强中小水库、病险水库、尾矿库“头顶库”等高风险点位巡查防护,全面排查江河堤防、城市排涝薄弱环节,提前消除各种风险隐患。

重庆市黔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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