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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8870450/2024-00081
  •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4-09-02
  • 发布日期 2024-09-0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 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 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应急局名义,统一行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行政执法有关要求;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办事项;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职能,承担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采集、统计、分析;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承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案件评审、培训工作;承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统筹协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整合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的有关执法职责,组建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应急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行政执法大队、事故调查大队、应急救援大队6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26.75万元,支出总计526.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46万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死亡1人,增加丧葬抚恤费及遗属生活补助;新招录2人,增加相关支出;补缴2022年12月养老保险。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2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46万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死亡1人,增加丧葬抚恤费及遗属生活补助;新招录2人,增加相关支出;补缴2022年12月养老保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7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2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46万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死亡1人,增加丧葬抚恤费及遗属生活补助;新招录2人,增加相关支出;补缴2022年12月养老保险。其中:基本支出516.58万元,占98.07%;项目支出10.17万元,占1.9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从2022年度开始不再产生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6.7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46万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收入、支出数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变动原因与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数变动原因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46万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死亡1人,增加丧葬抚恤费及遗属生活补助;新招录2人,增加相关支出;补缴2022年12月养老保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7万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死亡1人,增加丧葬抚恤费及遗属生活补助25.08万元;新招录2人,增加相关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46万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死亡1人,增加丧葬抚恤费及遗属生活补助;新招录2人,增加相关支出;补缴2022年12月养老保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7万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与收入情况变动原因一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40万元,占22.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5万元,增长28.49%,主要原因是新招录2人,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本年退休职工死亡1人,增加丧葬抚恤费及遗属生活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25.49万元,占4.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2人增加医疗保险等相关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8.64万元,占3.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4万元,下降42.79%,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要求开展规范津贴补贴清理工作,通过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形式予以清退,因此支出大幅减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4.22万元,占69.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3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2人,追加基本工资、其他津补贴、公务员年度考核奖等支出,由应急局机关调剂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专项资金9.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18万元,增长19.03%,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死亡1人,增加丧葬抚恤费;新招录2人,增加相关支出;补缴2022年12月养老保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5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6万元,增长20.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2人,相关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且2022年度将发放职工通讯费补助列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本年度正确列支为“邮电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万元,下降31.74%,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9万元,增长55.29%,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本年度预存公务用车燃油费4.2万元,且由于车辆使用年限较久,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增加,相比上年度增加幅度较大;一方面,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培训宣传、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执行,坚决做到不超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8万元,增长65.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存公务用车燃油费4.2万元,且由于车辆使用年限较久,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增加,相比上年度增加幅度较大。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万元,下降88.67%,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20.93%,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5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99.01%,主要原因是由于局队合署办公,2023年度发生人员培训费多在局机关统一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职工伙食补助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86万元,增长20.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2人,相关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且2022年度将发放职工通讯费补助列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本年度正确列支为“邮电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已由主管部门应急局开展。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4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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