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黔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划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组织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震情通报和灾情速报。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和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内设10个科室和1个参公事业单位及1个中心,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应急管理办公室、防灾减灾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法规宣传培训科(行政审批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等10个职能科室,预警监测中心1个中心。
(三)人员情况。我单位2020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职工共33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7人,行政编制人员2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738.06万元,支出总计1738.06万元,其中年初结余结转资金371.2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366.86万元,决算数为2700.99万元,差异1334.13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为1366.86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为1601.75万元,支出预决算差异234.89万元。
(1)本年收入预、决算差异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366.86万元,决算数为2700.99万元,差异1334.13万元。
(2)本年收入预、决算数差异原因分析。总体差异为1334.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差28.62万元,主要是黔财单〔2020〕追加00855号追加丧葬抚恤费(汪志强)22.86万元,及黔财单〔2020〕追加03254号追加基本支出清算4.31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1808号追加2019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1.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相差177.1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2018年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在2020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相差1128.36万元,主要是黔财单〔2020〕追加00023号追加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灾)资金50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0123号追加新型冠状病毒专项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0481号2019年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16.5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1114号追加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100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1120号2020年中央和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202.98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1340号追加12350举报投诉热线及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预算50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1664号追加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调标资金7.13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1909号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781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2336号2020年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中央补助资金246.2万元。
本年支出预决算差异234.8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相差28.62万元,主要是黔财单〔2020〕追加00855号追加丧葬抚恤费(汪志强)22.86万元,及黔财单〔2020〕追加03254号追加基本支出清算4.31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1808号追加2019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1.4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相差135.43万元,主要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120.38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0123号追加新型冠状病毒专项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1664号追加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调标资金7.13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3254号追加基本支出清算7.7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155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结转4.35万元,主要是2017年(养老保险1-2月个人)清算2.35万元,2017年1-2月单位部分养老保险1.8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545.97万元,主要是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80万元,2020年中央和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202.98万元,12350举报投诉热线及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预算50万元,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766.86万元,2020年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分库租金预算11.52万元,2020年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中央补助资金246.2万元,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50万元。
2.分单位结转和结余情况。无分单位结余结转情况。
3.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原因是主要是资金金额较大,未能及时支付,有些资金规定用途为采购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无法短时间完成,因此未及时支出,在2021年,将加快资金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控原则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3万元,增长17.6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受洪涝灾害影响,市级及中央各部门对我区灾情极其重视,视察及督查次数增加,检查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另外我单位外出检查次数频繁,增加了公务用车的次数,增加其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2020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5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1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受洪涝灾害影响,我单位外出检查次数频繁,增加了公务用车的次数,增加其运行维护费。
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5.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自然灾害防治、事故调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1万元,增加18.2%,主要原因是受洪涝灾害影响,灾害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导致年初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差额较大,但我单位仍然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1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受洪涝灾害影响,市级及中央各部门对我区灾情极其重视,视察及督查次数增加,检查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95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41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3.1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基本从3月开始,而2020年度为全年,且由于办公地点搬迁,办公场所面积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咨询费等支出。
2020年度会议费支出1.83万元,比上年度支出数增加1.8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账务处理时经济科目错误,而今年由于受洪涝灾害影响,开展季度会、专项工作会议次数较多。2020年培训费支出数未4.74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增加2.43万元,增长 105.6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账务处理时有误,将培训费列入其他经济科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07%。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592.779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黔江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丹 7924325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360 |
358.52 |
99.59% | ||||
其中:上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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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资金 |
360 |
358.52 |
99.59%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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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防控较大以上事故,较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 |
全区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3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1起、减少2人,占市上下达控制指标20人的65%;非煤矿山、危化烟花、工贸直管行业领域实现“零事故”;有效应对2次风暴、11次洪涝、7起森林火情、1次较大滑坡灾害和140处小型地灾,实现因灾“零伤亡”目标,未发生自然灾害致人死亡事件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生产经营性事故伤亡人数 |
≤20人 |
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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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发生次数 |
≤1起 |
0起 |
|||||
质量指标 |
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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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并及时结案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控制在下达指标之内 |
≤360万元 |
358.52 |
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相关要求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有效性,因此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100%使用 | |||
效 |
经济效益 |
直管行业领域行政执法率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社会安全稳定 |
100% |
安全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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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监管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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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区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3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1起、减少2人,占市上下达控制指标20人的65%;非煤矿山、危化烟花、工贸直管行业领域实现“零事故”;有效应对2次风暴、11次洪涝、7起森林火情、1次较大滑坡灾害和140处小型地灾,实现因灾“零伤亡”目标,未发生自然灾害致人死亡事件。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0万元,执行数为358.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9%。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未达到100%使用率,原因是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是为了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而预算的,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大的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因此在资金预算时较为充足;但在使用时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相关要求安排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有效性,因此未100%使用完。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及时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细化资金使用科目,科学合理编制资金预算,严格履行资金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合理性。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33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