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应急局名义,统一行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行政执法有关要求;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办事项;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职能,承担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采集、统计、分析;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承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案件评审、培训工作;承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统筹协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整合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的有关执法职责,组建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应急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行政执法大队、事故调查大队、应急救援大队6个职能科室。
(三)人员情况。我单位2020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职工共18人。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总计394.69万元,支出总计394.69万元,其中年初结余结转资金1.66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393.03万元,决算数为468.28万元,差异75.25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为393.03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为468.28万元,支出预决算差异75.25万元。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本年收入预、决算差异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393.03万元,决算数为468.28万元,差异75.25万元。
(2)本年收入预、决算数差异原因分析。我单位本年收入数即为本年支出数,因此差异情况一致。总体差异为75.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差4.06万元,主要是黔财单〔2020〕追加01809号追加2019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4.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相差0.46万元,主要是黔财单〔2020〕追加03256号基本支出清算住房公积金0.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相差70.72万元,主要是黔财单〔2020〕追加03261号追加基本支出清算1.04万元,黔财单〔2020〕调剂02595号追加2020年区级部门、乡镇街道经费缺口8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0482号2019年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8.84万元,黔财单〔2020〕调剂00613号追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0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1668号追加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调标资金3.31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本年收入决算数为468.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61.13万元,占比13.05%;卫生健康支出21.98万元,占比4.69%;住房保障支出17.6万元,占比3.7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7.57万元,占比78.5%。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8.2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68.28万元。本年收入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2.36%,本年支出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及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调标部分;2020年底结转结余资金1.66万元,与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一致。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28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8万元,增长2.36%。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5.8万元,主要原因是黔财单〔2020〕追加01809号追加2019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4.06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3256号基本支出清算住房公积金0.46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3261号追加基本支出清算1.04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0482号2019年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8.84万元,黔财单〔2020〕追加01668号追加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调标资金3.31万元;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减少43万元,另外财政追加2020年区级部门、乡镇街道经费缺口8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结转1.66万元,主要是2017年(养老保险1-2月个人)清算0.43万元,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个人部分养老保险1.23万元。
2.分单位结转和结余情况。无分单位结余结转情况。
3.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我单位两笔结转结余资金为上年度结转下来资金,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改革未完成,现无法实现支付。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6万元,增长53.68%,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是受洪涝灾害影响,我单位外出检查次数频繁,增加了公务用车的次数,增加其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2020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培训宣传、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6万元,增长53.68%,主要原因是受洪涝灾害影响,我单位外出检查次数频繁,增加了公务用车的次数,增加其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全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培训宣传、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节约“三公”经费开支,坚决不安排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减少1.9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年培训费支出数1.02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增加1.02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账务处理时有误,将培训费列入其他经济科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2.0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2020年局机关与支队合署办公,日常办公维修及耗材的购买由局机关支付,因此办公费用减少。
2020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020年培训费支出数1.02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增加1.02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账务处理时有误,将培训费列入其他经济科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已由主管部门黔江区应急管理局开展。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33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