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 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较之前的政策有什么优化?
一是统一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付比例为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的70%。
二是明确了封顶线。重特大疾病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大额费用年救助限额6万元。
三是新增了倾斜救助。对符合规范转诊且在市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对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进行“一事一议”倾斜救助,标准为:一个自然年度内,特困人员累计超过3000元的按70%的比例救助、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超过4000元的按60%的比例救助、其他医疗救助对象超过5000元的按6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限额3万元。
政策原文:黔江府办发〔2023〕53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