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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46583Y/2024-00015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4-08-01
  • 发布日期 2024-08-0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第二期)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医保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第二期)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第二期)

按照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聚焦医疗领域欺诈骗保问题,围绕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检查,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计诊疗服务次数,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行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截止731日,共现场检查医药机构304家次,查处定点医疗机构42家次,追回医保基金216万元,处罚款(或违约金)154万元;网络审核扣款3007173万元。现将部分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202448日至2024412日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耗材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追回医保基金损失389832.93元,并处罚款451824.82元,将进销存管理不规范问题线索移交相关单位。

重庆黔江民族医院202456日至2024511日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挂床住院等问题。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追回医保基金损失466600.02元,并处罚款466600.02元。 

重庆市黔江区中医院2024520日至2024522日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挂床住院、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追回医保基金损失149496.43元,并处罚款149496.43元。

重庆市黔江区妇幼保健院2024513日至2024514日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追回医保基金损失47382.19元,并处罚款47382.19元。

重庆市黔江武黔医院2024320日至2024322日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等问题。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追回医保基金损失146048.72元,并处罚款146048.72元。

黔江创友骨科医院】 202442日至202443日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等问题。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追回医保基金损失40481.09元,并处罚款48175.43元,责令该院暂停相关科室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将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相关行为线索移送有关单位。

黔江仁爱医院2024522日至2024524日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挂床住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追回医保基金损失78546.21元,并处罚款78546.21元。

黔江骑士专科医院2024424日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追回医保基金损失20049.68元,并处罚款20049.68元。

黔江区黑溪镇卫生院2024327日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过重复收费等问题。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追回医保基金损失48281.14元,并处罚款48281.14元。

黔江区罗晓琴诊所2024314日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串换项目等问题。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仅开展门诊服务)医疗服务协议》等规定,追回医保基金损失102187.08元,并处违约金102187.08元,责令立即完善实名就医机制。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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