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普法工作总结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普法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要求,黔江区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法治意识。现将2024年普法工作开展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将依法普法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根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积极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对照普法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二)加强法规学习,学法制度化和常态化。健全和完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切实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内容,每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自觉通过法治教育网、重庆市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加强法治知识学习,提升法治素养,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狠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通过集中学习、支部学习等方式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内容,每年开展法治培训和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曝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4期29例,通过信用中国(重庆)公开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政处罚案例39例。积极组织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全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合格率达到100%,有力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工作能力。
(四)营造法治氛围,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今年4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向广大群众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宣传医保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医保经办大厅、各定点医药机构LED大屏全天滚动播放医保基金监管系列宣传短片,印制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海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宣传折页,并通过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利用“集镇赶场日”,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进机构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活动,提升群众医保法规和政策知晓率。二是参加全区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基金监管,渝法同行”为主题,在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赶场天”“典护民企 渝法同行”暨“互联网+普法”故事展演主题活动现场,以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医保法律法规,现场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三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同步开展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利用布置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做好医保政策解答;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医保咨询窗口、病房电视滚动播放法律法规内容,制发基金使用警示牌放置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工作台及收费窗口,印制全区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负面清单,共发放宣传折页800多份、张贴宣传海报400余张。四是开展全市医保基金监管“练兵比武”,组织医保系统及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全面深入学习基金监管有关政策法规,并邀请媒体参与报道。五是进一步加大举报投诉宣传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规范举报投诉受理督办和反馈流程,落实奖励措施,强化举报激励效果。同时完善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调整充实社会监督管理员队伍,印发《黔江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黔江医保发〔2024〕40号)。号召全社会力量共同行动起来,营造浓郁的法治宣传氛围,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五)强化尽职履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使用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和文书模板,规范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质量。二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告知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等权利。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完善了医疗保障《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实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办事公开、首问负责、经办管理风险评估等11项内部控制制度。五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资格制度,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落实“放管服”措施,持续优化医保服务。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渝快办”“渝快政”效能,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布“零跑腿”事项清单,完善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掌上办理、一网通办等制度。二是严格对照全市统一的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及时维护和发布17项医疗保障行政权力清单、38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现高频医保经办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三是严格执行国、市证明事项清单,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四是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率先在全市开展“出生一件事”试点。设置“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窗口,执行跨区域服务事项清单。五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不断推进医保经办便民利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原则,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和决策的法治化水平,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思路提升普法工作,坚持认真抓好普法宣传建设,坚持把开展普法与医保业务工作相结合,大力加强医保法治宣传工作,提升医保政策法规知晓率,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