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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46583Y/2023-00020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09-08
  • 发布日期 2023-09-0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医保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黔江委编委发〔2020〕26号文件精神,重庆市黔江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工作法律、法规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目录和支付标准。

3.负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和待遇支付等经办业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4.负责全区医疗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落实费用审核、结算支付制度,实施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

5.负责协议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和医保医师、护士、药师准入和退出管理事务,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申诉。

6.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数据分析运用、信息统计上报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医疗保障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权益服务、业务稽核等工作,健全完善业务经办内控制度组织实施。

8.负责对承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基金财务科、参保管理科、职工医保待遇科、居民医保待遇科、医疗救助科、内控稽核科、信息服务科、医药价格和采购指导服务科、长期护理保险科。公益一类事业编制33名,截至202212月,实有在职人员3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25.51万元,支出总计525.51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2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5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2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51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5.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8万元,下降6.29%。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变动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8万元,下降6.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21万元,占11.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436.52万元,占83.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8万元,下降7.3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26.79万元,占5.09%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3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五险两金交纳、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72.1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7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评价交叉检查工作、市医保局医疗保障工作调研、医保基金监管区县片区联组交叉检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核查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7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5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关运行经费支出72.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等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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